mv而已,也不需要多复杂的故事。
只是拍得更细腻,用更多的镜头凸显姜佑曦的颜值。
毕竟,姜佑曦本就比光粮同学帅气得多。
至于女主角,华宇娱乐选了一位新生代的小花,据说是和小谢竞争失败的一位练习生,后来走影视路线出道,至今仍在担任十八线的女配角。
其颜值,粗看比起小谢还要略胜一筹,能碾压地球原版中的宋姓女艺人,但是整容脸的表情僵硬,没演技更没眼神,只能削减她的戏份。
而且在拍摄现场,只要没人注意的时候,她就会撩杜采歌。
杜采歌烦不胜烦。
终究是没什么挑战性的工作,杜采歌只花了一天时间就拍完了。
至于效果,唐业执是这么评价:“卧槽,你特马还隐藏了这么一手绝活?说定了,以后我们公司的mv都交给你承包。”
杜采歌听得出来这是玩笑话,应此只是笑笑,笑而不语。
而且,偶尔拍拍mv是件好玩的事,但长期拍?他作为中国最年轻的十亿俱乐部导演,肯定不可能答应。
就像是让“爱潜水的乌贼”去开写作培训班,教1-6年级小学生写作文,他会同意么?
又比如让周董去教3-5岁幼儿音乐启蒙,偶尔为之他或许会觉得乐在其中,觉得小朋友们真可爱。让他天天教这些小朋友试试?
杜采歌当然知道,自己无法抗拒拍电影的诱惑,迟早有一天会再次执导。
但那一定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候。
至于现在,只要安安静静地抄书就好。
哦,也可以适当地卖一些歌。
原主有一重“林可”的身份,曾经写过数百首传唱很广的歌曲。
在蔚蓝星大华国的流行乐坛,杜采歌哪怕是谦虚一点,也能说,自己是占了半壁江山。
流行、摇滚、亦或是民谣,甚至是流行领域中的细分流派,都有林可的代表作。
那些歌曲,曾经给林可带来丰厚的回报,按理说,还将持续带给自己回报——除非原主是个傻13,把那些歌都称斤论两贱卖掉了,没有把版权握在手中。
不过杜采歌曾经查过原主的银行流水,了解到,一直到去年的上半年,原主一直都持续不断地有进账,那显然是版权收入。
杜采歌当然想继续获得那些收入。
而且,自己要不停地抄书,卖歌,未来还想拍电影。
如果想集中精力做自己想做的事,那自然还是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来帮自己打理杂务,处理版权等问题。
那么一位经纪人就是很必需的了。
尤其是,等到姜佑曦的新歌走红(对此杜采歌信心十足,《第一次》《童话》绝不可能失败),到时候想要与自己合作的歌手会更多。
到时候会有各种应酬,大量的洽谈,要考虑合同,要讨要版权费……
而且,由于原主曾经惹的那些麻烦,哪怕自己现在不是复出“林可”之名,而是以“海明威”这个新艺名出现在娱乐圈,估计也会有不少明枪暗箭。
如果能有一位经纪人来帮自己处理这些琐事,就能让自己节约大量时间。
杜采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范哥。
范玉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