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别乱来的。
于奇正一双贼眼骨碌碌地转了两圈。
今天为秦家班的事憋着一口气才来易月楼,结果被小乙和李经这么一搅合,一时气冲上头就怼了李经一番。
可现在见到李经坚定的眼神,就知道今天是甩不掉这个鼻涕虫了。
既然已经如此了,何必再得罪这位爷呢,不如拍拍马屁,你好我好大家好。
主意打定,当即笑道:“这就对了嘛。古代先贤不都说过吗,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
李经差点哭了出来。说这话的那位古代先贤要是知道你于奇正把他这话用到这地方,估计得掀开棺材板来找你谈谈。
不过眼前先不管先贤来不来谈的问题,还是先进去再说吧。李经一把搂住于奇正的肩,朝里面走去。
李经哭不哭是一回事,小乙哭了。
本来是搬太子做救兵来着,现在倒好,连救兵也陷进去了。
其实小乙他们几个侍卫不是没想过“死谏”,不过以他们对太子的了解,现在去谏,死不死不知道,一脚踢几个跟斗然后喝令不许跟着,那是肯定的事。
到时候太子身边没人,万一出了什么事,那可真是掉脑袋的事了。这么一想,就只能耷拉着脸跟了上去。
这就叫:得了灰指甲,一个传染俩。问你怎么办?只能跟着去。
……
第二天一大早,秦晓鸾起床看到程老黑时,实在忍不住“噗”地一下笑了出来。
按照后世的说法就是:时尚时尚最时尚!
秦晓鸾差点情不自禁地唱了起来:摩擦摩擦,把我的审美眼光,按在这光滑的地板上,摩擦!
胡子头发都梳理得整整齐齐油光发亮也就不说了,重点在于他身上穿的那套全新的衣服,实在是……
头顶大姨妈红的玄色幞头,身上是屎黄色的圆领窄袖服,脖子下前胸上面的那一段的一层衣襟自然松开下垂,形成了一个翻领的样子——这是当前最流行的穿法。
其实吧,这也还让人勉强能接受,问题是您腰间系这么一条七彩斑斓的横襕是个什么搭配?
这已经不能用俗气来形容,完全是恶俗好不好?
程老黑本人倒不觉得,嘿嘿笑了两声,双手拎住衣服抖了抖:“秦班主,怎么样?还行吧?”
秦晓鸾强忍着又想哭又想笑的冲动,机械地点着头:“嗯嗯,挺……挺别致的。”
程老黑咧开嘴,露出一排白牙笑了起来:“这是杨少爷帮我选的,我就说嘛,他的眼光绝对不错。”
秦晓鸾直着眼睛心想:天啊!这叫眼光“不错”?
“老程啊,你看你又叫错了吧?什么杨少爷,以后你要叫我的职务。”杨不羡的声音传了过来。
看到杨不羡,秦晓鸾很想抓瞎自己的一双钛合金狗眼。
头上系着一条红色抹额,用一块短巾从前额向后束紧,包住头发,但是将发髻露在外面。
身穿窄袖裥衫,袍服的前襟撩起,掖在腰带内,露出裤子和黑色皮质长靴。腰间系黑色革带,还佩带了一条豹尾。
这可是现在最为时髦的武士装束穿法,本身是没什么问题的。
这种服装本身就是为了奔走和行动方便而设计的,因此“简洁流畅实用”是其主要特色。从眼色上来讲,不管是黑色、白色,还是是灰色,都是纯色。
但是我们的杨不羡公子,可能是为了引领时尚,别出心裁地采用了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的布料拼接在一起。再配上他那酒色过度的小身板,活脱脱就是一只发了情的大公鸡模样好不好?
秦晓鸾看看程老黑,再看看杨不羡。这感觉,就是一个男扮女装和一个女扮男装的人站在一起。问题是,他们的“反串”表演实在是太拙劣了!
她赶紧把眼光望向脚尖。
因为秦晓鸾可以肯定,如果自己再多看两眼,多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