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呢?
溟雁也发现了站在不远处打量着自己的郁盼,不费力地就认出了这个是路卓觇的御用化妆师。
手机再一次不合时宜地震动起来,溟雁一咬牙,拎着手里的纸包就走向郁盼。
“那个……能麻烦你帮我把这个转交给路卓觇吗?”
作为专人御用,郁盼没少接触到这种形式的代为转交。
起初她还会抹不开面子,但在路小爷的几次甩脸之后,她便练就了脸色不变的果断拒绝。
只是今晚——
左右轮流跳着的眼皮似乎在预示着自己,要么发大财,要么倒大霉。
几秒的犹豫之后,郁盼伸手,接过溟雁手里的纸包。
“你为什么不等散场的时候塞给他?”
“我赶时间,麻烦你了,谢谢。。”
说完这句,溟雁便转身离开。
郁盼拿着手里的纸包,眼睛随意一瞄,就看到了最上面的红绳。
这回连太阳穴都突突猛跳了。
拎着包急急忙忙地追了出去,可还是只能望车兴叹。
路卓觇的演唱会准时地在无数粉丝的呐喊表白中开始了。
演唱会的开始,路卓觇一反过往摇滚风,而是选择在一片蔚蓝色的星光里缓缓走出。
大屏幕一路追踪他的身影,伴奏刚刚响起,整个体育馆就陷入疯狂。
很多路卓觇的死忠粉,在他出道之初,就已经扒出了那次“寻找新声音”的海选现场。
劣质的像素,带着电流的话筒,混乱的现场。
但是这些,全部不能掩盖住路卓觇的才华和锐气。
尤其是他的那首《芦笛婉婉》,更是引得无数芦笛泪目,也因此导致了他的粉丝们自称“芦笛”。
粉他的笛子们都知道,路卓觇有一个爱而不得的女孩。
而这首《芦笛婉婉》,就是他为自己的心上人所作。
虽然当初关于溟雁的照片早已经被清理干净,但是现场还是有人目睹了当初这一对小情侣的甜蜜。
而这些目睹过的人,只要成了路卓觇的粉丝的,大多已经成为粉丝群的管理员。
也正是这些人的存在,让路卓觇的很多女友粉得到了有力的管制。
可以说,在私生饭盛行的娱乐圈,芦笛的存在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体育馆外。
不同于馆内的人声鼎沸,馆外偌大的空地上,除了几个应援的帐篷,几乎没什么其他的东西。
也是,能买到票的应该早就进场了,而买不到票的,只能寄希望于回家看现场直播了。
溟雁坐在车后面,最后看了一眼霓虹灯闪烁的体育馆。
“走吧。”
车子很快就驶离了闹市区,溟雁随手拿了一本身边的杂志,映入眼帘的就是路卓觇的半身照。
一身运动服,线条流畅,桃花眼轻挑,风流倜傥。
开车的司机瞄了一眼后视镜里的溟雁,笑着搭话:“沙小姐也喜欢路卓觇?”
“嗯。”
“我女朋友也喜欢他,这不,我车里几乎都是路卓觇的专辑,搞得人家还以为我有什么问题呢。”
溟雁头都舍不得抬:“那你吃醋吗?”
“醋我倒是不吃,毕竟我也喜欢他的歌。而且我女朋友天天嚷嚷自己是他的亲妈粉,话都说到到这份上了,我还吃醋不就太不懂事了吗?”
溟雁被这话逗得嘴角上扬,“的确。”
演唱会持续了三个多小时,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夜深了。
路卓觇握着话筒站在台上,气息尚未平稳,一双桃花眼扫视着整个体育馆,最后终究是无奈地笑了笑。
这一笑,笑得笛子们心都要碎了。
芦笛们纷纷举起手里的海报彩灯对着台上表白。
“今年我二十三岁。”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惹得台下的粉丝瞬间安静了下来。
“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