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竟然不知道林老有个孙子,他一直以为林老是孤寡老人呢,平日里没少去帮忙。
“林老嫌他儿子崇洋媚外,从不让他进家门。这不孝子出车祸死了,林老才知道在国外,他有个孙子。”女人叹息了声,这林老也是个可怜人。
“林老的孙子比我还难管教?”大男孩自认为他已经够混了。
“你还好,熊孩子一枚。林老的孙子就是个野性难训的狼崽子,惹了他,他就疯了般报复。大院的孩子现在都躲着他。”女人想儿子虽然混,但还算是个正常人。林老的孙子已经脱离正常人范围了。
好好的一个孩子,被被扔到国外三不管地带,两三年后才找到,不野不狠哪能活到现在,更清楚内情的女人这样想着,又替林老揪心了一把。
此时被女人尊敬爱戴的林老先生正满眼无助地看着孙子像失去理智般把房间所有看得见的东西毁掉。这个孙子,他用尽了平生全部所学去探索,却越探索越是心痛。这个孩子的暴躁强烈破坏欲就如一个黑洞,把他的希望一点点卷入其中,直至消失不见。
透露着安逸恬静的水墨画成为一片片的碎屑,满室的狼藉让他找不能够站立的地方。
“这孩子……你们带走吧。”林老先生花白的头发在烈日的灼烧下,脆弱的不堪一击。
话刚落下,一个精壮的汉子就迫不及待地开始逮狼崽子,本就破败不堪的房间被折腾的更加不堪入目后,壮汉才彻底地制服了小崽子。
壮汉提溜着小崽子,对着一身迷彩服的男人,兴奋地肯定道:“好苗子!”
迷彩服点点头,对着林老先生行了个军礼,转身离开。
林老先生扶着助手的胳膊,看着孩子被带如越野车中,知道越野车消失,才满脸泪痕地自言自语道:“去了也好,虽吃些苦,起码不会走了歪路。”
“先生别难过,孩子还会回来的。”助手的劝慰苍白无力。
助手看着已经破败的无法居住的房间,心里却想着第一次看见林老先生孙子的情景,他浑身都脏兮兮的,不肯让任何人靠近,眼睛里的凶狠气,让医生心生畏惧不敢靠近,他的身上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新旧伤痕纵横交错。他很瘦,腰上的肋骨条条分明。
当初是这几个神秘的迷彩服把孩子找了回来,今天还是这几个人把孩子接走。这些人身上的某些特质告诉他,这些人与他们不是一类人。也许他们当初送孩子送过来的初衷是好的,希望孩子能过上普通人的生活。可惜,孩子最终没有平静下来。
助手对林老先生孙子的回忆只停留在那个早晨,而红狐对狼崽子的印象更早。
……
冷清的清晨,脏乱的巷子里再一次传来斗殴的骚乱声,在这三不管的地界,斗殴已成稀松平常的事情。
惨叫声此起彼伏,有些是为了避免挨揍而佯装的嚎叫,有些是受伤后发自肺腑的惨叫。无论真与假,这些声音唤醒了整个的巷子。
红狐一身戾气地走入了这条巷子,棍棒撞肉的闷声伴随着尖叫声奏起一曲黑暗歌,在这样的氛围里,红狐反而笑了起来,这正是她所熟悉的,在这里,她能如鱼得水,她的心性能得到最大的释放。
依青朗皱着眉,快步走向巷子深处,这样脏乱散发着刺鼻臭味的巷子,他不想多呆一刻。
在这片地界,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因为无人去管辖,成了一个看似绝对自由的地界。然而,绝对自由的绝不是天堂,而是人性泯灭的地狱。
恰恰,依青朗最是厌恶黑暗与堕落。如果不是有任务,他一辈子都不想踏入一步。
吊儿郎当的利刀叼着一根筷子,俨然已经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了。对这片地,他没有红狐那般的喜欢,也没有依青朗那般的厌恶,就如让人醉生梦死的男人游乐所一样,不喜欢不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