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菀这个寄人篱下的丫头,小小年纪,就学会察言观色拍马屁了。虽说是有些油腔滑调的,可是瞧着还算乖,也讨喜,正好给小儿子做个伴儿。
宁氏有些怅然。
忍不住想,如果宁家没有没落的话。
像小儿子这个年纪,身边起码有三、四个小丫头做玩伴儿,长大一点,还得派奶哥哥和小厮跟着,那才叫金疙瘩呢。
可惜现在生于乡野,就连想吃一顿红烧肉、八宝饭,都让孩子嘴馋。
宁氏心中有着淡淡的伤感。
白小菀正和谢玺一人搂了一捆柴禾,有说有笑的走过来。
谢玺嚷嚷喊道:“娘,做饭啊。”
“哦,进去。”宁氏赶紧收回心神,免得做饭晚了,饿着孩子们不说,婆婆和小姑子还要冷嘲热讽,二叔一家也不是善茬儿。在乡野村头生活,经常会为了一根葱、一把蒜,几个铜板,就争吵的不可开交,甚至动手拉扯也是常有的事。
简直粗鄙之极。
贫苦不可怕,更可怕要忍受这些龌龊的折磨。
宁氏将愁苦郁闷压进了心底,低头生火,开始动作麻利的做饭。等到蒸上了米,洗好了菜,方才腾出空来感叹,“哎,今儿实在想太多了。”
抬眼望去,好在两个孩子正玩得热闹,没有留意她的走神。
谢玺穿了一件青布衣裳,黑裤子,都稍稍有些短了。特别是站在上,在和白小菀玩什么游戏,踮起脚尖儿,顿时显得裤子不够长了。
宁氏有些心疼儿子。
但是她却不能擅自给儿子做衣裳,哪怕是用私房钱补贴也不行,否则婆婆知道,肯定要骂她浪费布匹,小姑子则是冷嘲热讽一番。
二房那两口子,还有两个侄儿更是不好相与。
去年多给玺哥儿做了一条裤子,二房的葛氏当面不说,结果没几天,就指使四郎趁晒衣服的时候,直接把裤子给穿走的。还美其名曰,“四郎的裤子破了,先借给玺哥儿的裤子穿几天,回头就还。”
结果呢,四郎愣是一直穿在身上不脱,等到冬天穿棉裤才还回来。那时节,天气都已经转冷了,单裤还怎么穿?到第二年,孩子一天天的蹿个子,裤子自然又短了。
宁氏一想起这些龌龊就觉得添堵,苍蝇似的恶心人,比裤子丢了还难受。
正在想着,葛氏就咧咧迈步进来,催道:“大嫂,饭怎么还没有好?我和二郎他爹干一天的活了,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到现在还没有喝上一口热汤水呢。”
宁氏缠过小脚,加上不会伺候庄稼,因此一直都没下过地。当然也不能闲着,而是承包了宁家所有人的衣裳,加上每天给一大家子做饭,打扫房前屋后的卫生。算下来,活儿也是很繁重的,只是胜在干净罢了。
为了这个,葛氏早存了一肚子意见。
可是谢君谦中了秀才,眼看又要中举人,将来是要做官老爷的人才,得罪不起,所以才对宁氏忍让几分。只是言语间,少不了夹枪带棒的,“哎呀呀,我们这些人都是劳苦命,比不得大嫂是要做诰命夫人的,天生的富贵命啊。”
宁氏不想和妯娌吵架拌嘴,只做没听见,转身就去炒菜了。
葛氏觉得没有吵爽快,不满的在灶屋里面乱翻腾,找个瓢喝水,“咕咚、咕咚”灌了大半瓢,方才停住。扭头看见谢玺和白小菀,不由问道:“玺哥儿怎么猫在灶屋?旁边的丫头是……,是白家那个死了爹的吧?听说她娘也跑了。”
白小菀微微不悦。
这都什么人呐?哪有一见面,先说人家死爹跑娘的事儿?真不讲究。
葛氏却没有停住嘴,继续问道:“大嫂,这丫头是咋回事?这么晚了,还赖在咱们家不走,是打算蹭饭吗?”
谢玺嘟嘴道:“不是蹭饭!小菀往后就住我们家了。”
“啥?”葛氏把瓢往水缸里面一扔,惊诧道:“这丫头住咱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