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依然可以重逢,可是多年前的余淮是最好的余淮,多年后的耿耿是最好的耿耿。方雅一直是普通的方雅,秦歌一直是最好的秦歌。
方雅与秦歌之间不止是一首青春之歌,唱到沙哑依然追不上情歌。
后来,我问了宋媛:“为什么你认为我和秦歌走不到一起?”
宋媛说:“其实一开始我对你能否追上秦歌这件事保持怀疑的态度,后来你们确定了关系,的确让我大吃一惊。但是你与他还是有不同的,他有一个梦想在追求,并一直为之努力。而你一心扑在恋爱上,也就是现在大家说的恋爱脑。道不同不相为谋,青春期的悸动不足以让他放弃他的前途。虽然现在不讲究门当户对,但你们之间一旦有了学历的差距,恋情很难长久。”
我羡慕极了,宋媛对很多事看的很透彻。
但是,感情本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
我点开了那张帖子,“哒哒哒”敲击键盘:
“年少时,主动追求一个男生。初生牛犊不怕虎,如今却没有勇气了。那个男孩,用自己如今的眼光来看,也不过尔尔。可是当时的确喜欢的轰轰烈烈,很高调,让我觉得自己就是偶像剧里的女主。也许,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人,可以让我拼尽全力去喜欢,去追求了。每逢看校园片,我总会想起他。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想起那段时光里,曾经有一个傻乎乎的女孩喜欢着他。”
回帖不过一会儿,点赞数如坐着火箭一样“噌噌”往上涨。回复的也很多,毕竟青春年少的时光是单纯的,恋爱是纯粹的,没有被物质污染。
当时是剧中人,年少的记忆,回忆起来总有一层滤镜,告诉我这段时光美好又纯真。
唱到沙哑不变的是情歌。
唱到沙哑不仅仅是情歌。
方雅,最后也失去了秦歌。
秦歌,最后也弄丢了方雅。
这就是青春,我们念念不忘的青春,唱到沙哑也不愿忘记的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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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写作,请多多指教!
笔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