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没了踪影,连带着我一起消失不见了。
唉,这唐舜还真是……毁人清白。
我之所以在荒郊野岭清醒过来,而不是在唐舜的三七堂,完全是因为马莉苏同志感应到我的生命迹象并未完全消失,这才想起来有还魂丹这个外挂我还没用完,不知道用了什么黑科技把我给盗出来,扔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大山洞里,一脸美滋滋的等我醒过来。
我们那时是在离都城五十里的小镇里,民风朴素和都城的繁华不同,这里生活很平静。马莉苏把自己脑袋上的玩意儿当了一套买房子的钱,问地产商买了个性价比极高的小院子,总结起来特点有三个:一,装修独特,纯天然现代工业风,外面下小雨,屋里下大雨,外面下大雨,屋里暴风雨;二,独门独院,方圆五里仅此一家;三,交通便利,从来不会出现堵车塞车之类尴尬的事情,毕竟连人都没有的地方,更别提车了。
不是我不爱出门,实在是出一趟门能把自己活活累死。
那经销商说自己手里还有个小丫鬟要出手,问我要不要,那姑娘灰头土脸的只有双大眼睛怯生生的望着我。
我啊,最喜欢这种看起来就是小绵羊的姑娘了!
不就是一个玉钗嘛,拿去好啦。领着小姑娘的手,走一步歇三步的回了小院子。
小院子很小,就一个小厅和卧房书房连着,我把书房分给了小丫鬟红梧,自己搂着马莉苏睡。
后来被马莉苏暴捶了一顿。
小屁孩儿,害什么羞啊。
“你给人家起那是什么名儿啊!”
“都是按着顺序来的呀,你看绿柳,蓝馨,紫玉,红梧,很和谐呀。”
“那采菱呢?”
“……”
“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前尘往事,别再提了。”我摸摸她的光秃秃的小脑袋,笑得一脸慈爱,她被我恶心的当时就哒哒哒地跑出屋去了。
在这个小院子里一住就是三个月,这期间没有半点烦心事,好像真的和这个世界隔绝了一样,我懒得出去,别人也找不过来,就是一门心思的养精神,养身体,唯一的乐趣就是和马莉苏对骂。
马莉苏这姑娘就很不地道,骂不过就打人,你说她打我就得跑,可我又跑不利索,她说我跑起来像木乃伊,吓人。
我说那你别打我我就不跑。
她说看你跑只是心理恐惧,不打你就是心理和生理双重折磨,所以她尽量克服。
听完她的话真是忍不住潸然泪下,若是她生在战乱时期,那还真是干0革0命的一把好手,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
我躺在摇椅里养身子的两个月,红梧都会在椅子上铺上厚厚的垫子,然后给我盖上厚厚的被子。
红梧这小姑娘啊,可是越看越觉得眼熟,我没事儿就捏着她的小下巴给唱:“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你记得嘛?那是一个春天,我刚发芽。”
红梧总是红着个小脸儿,收拾好药碗儿,小碎步挪开。马莉苏一般这个时候就会突然出现然后暴捶我。
我俩莫名其妙的达成了一种默契,前尘往事好像都忘得一干二净,只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她的头发也都在我醒来的时候掉的一干二净,光溜溜的小脑袋,我开始根本接受不了,看着看着就会掉下眼泪来。
我平生最讨厌的就是给人添麻烦,但是有什么办法呢?
那是一个晚上,我的男主问我,今天怎么不开心。
景昱仁在一个满天繁星的晚上,出现在我的摇椅前,我看着他说不清是什么意思的表情,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情接待他,只能挥了挥手道:“坐吧。”
他环视了一下空空的院子,讪讪道:“我还是站着吧。”
“随你大小0便。”我耸了耸肩,笑道。
“对不起,害你受苦了。”
“……”懒得吐槽他这句对不起有个蛋用。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