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忘无城,离苍狼森林约五百里,这是岳恒告诉的。
听岳恒说,距离忘无城三百里处,也就是距离苍狼森林两百里处,有一座小镇子,名曰屠狼镇,镇子上聚集着大量的狩猎队伍,更有一些大城镇的达官显贵来镇子上发布悬赏令和求购令。因此,屠狼镇相当繁荣,甚至比清风城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唯一一点,因为势力众多,人口特别杂,相比较一些城镇来说,屠狼镇比较乱。拦路抢劫者有之,杀人越货者有之。
想着想着,凌天宇已距离屠狼镇不足五十里,一路走来,还算平安。
“二舅爷还说路上或许有人拦路抢劫,看来担心是多余。”
凌天宇心想。
“呀,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牙崩半个说不字,大爷我一斧一个管杀不管埋!”
“靠,刚想着没事呢,来劫道的了!”
凌天宇不由得骂了一句。
再一看这个劫道的,凌天宇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来人身高过丈,膀阔腰圆,手中拎着一对大斧子。一身破破烂烂的黑衣服,补丁摞着补丁。只见来人面黑好似滨州铁,黑中透亮。但来人的相貌并不难看,大眼睛双眼皮,胖胖呼呼的不讨厌。
“你要劫道?”
凌天宇问道。
“啊,我饿了,劫完道,我去买吃的。”
黑大汉说道。
“那你劫道,要劫多少灵石呢?”
凌天宇又问。
“我要两个灵石就够了,买十屉馒头,我就吃饱了。”
这个大汉说了一遍,自己又小声的叨叨了两遍。
凌天宇又笑了,心中暗道,这个黑大汉莫不是脑袋缺根弦吧。
随后冲着黑大汉又问道。
“不就是馒头吗?这都是小事,我管你馒头加牛肉怎么样?”
“真的!你太好了!我就爱吃牛肉!”
黑大汉一听牛肉,哈喇子都流出来了。
“哈哈哈,先别急,你告诉我你叫啥名字。”
凌天宇接着问。
“你问我呀,我叫…,哎,我说,我叫啥来着?”
黑大汉摸了摸脑袋。
凌天宇又笑了,心想,这不是个混蛋么,自己的名字还有不知道的。
“你慢慢想,我等着。”
“诶,我想起来了,我叫于和。我的小名叫牛小子,你可别告诉别人啊。”
黑大汉嘿嘿一笑。
“得,你放心,我不告诉别人。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劫道呢?”
“我也不知道,我就知道饿。”
于和说道,“那你啥时候带着我吃牛肉去啊?”
“好好好,咱们现在去屠狼镇吃牛肉!”
说完,凌天宇带着于和朝屠狼镇走去。
一路上,凌天宇从于和嘴里大概了解了他。
于和本来就是傻子,说话断断续续的不着边际。但是凌天宇把他的话慢慢的连接起来,才大致弄明白。
于和是忘无城东边很远的一个小村庄的人,自小父母双亡,苦孩子出身,一直跟着叔叔相依为命,后来叔叔身体不好,早早故去。
叔叔没了以后,于和就开始流浪,边流浪边乞讨,要不来吃的就动手抢。由于于和本来个子大,饭量大,力气也大,几乎没人打的过他。
后来,于和一路走到屠狼镇附近,乞讨抢劫。他有一条好,抢劫从不杀人,抢的灵石够买吃的就行,多了他也不抢。
于和今年19岁,比自己小三岁。
凌天宇得知这些以后,心里不是滋味,感觉特别心疼于和,转头对着于和一笑。
“牛小子,以后跟着哥哥走,哥哥不会再让你挨饿!”
说罢拉着于和,走进屠狼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