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卖吃食,又赚了许多银钱的事情,传回了村里,传到了附近村落,当然在县城里是最早就传开了。
这事很快就传到了宋金福夫妇的耳中。
高秀兰羡慕夏至赚了大钱,眼睛都绿了,嫉妒的是夜不能寐。
“当家的,你说咋整能让那么多的银子进到咱们兜里?”
夜晚夫妻俩躺在炕上,谈论此事,心中都是不快,这夏至做生意赚钱不带着他们。
宋金福沉着脸道,“要不咱们去找老三吧,夏至跟咱们不对付,但是老三可是宋满的亲弟弟,大郎二郎们的亲叔叔,找他出面跟夏至谈谈,毕竟都是一个老宋家的人,赚钱咋能不一起干。”
高秀兰皱眉道,“别到时候老三将咱们撇下,去找夏至带着他们家赚钱。”
宋福金立刻道:“老三绝对不会将咱们撇下的,他那媳妇要不是我帮忙,他怎么可能娶回来,还给他生了一对龙凤胎。”
高秀兰迟疑了一会,道:“那就试试,要是老三念着你的好,也就不会将咱们撇开了。”
……
次日天色刚亮。
夏至做好了饭,打算去山里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碰上可催熟的人参,她这又打算开店又想还债,花出去的银钱可不会是个小数目。
她算了算这几次去县里卖吃食,一共赚了差不多二百两银子,加上卖人参赚的钱就是七百两银子。
这在贫穷老百姓家,平均年收入七八两银子的时代,她赚的就是一笔巨款。
左千接到了暗卫禀报,夏至来了给主子送饭。
这是左等右等,吃中午饭的时候,也没有发现夏至的身影,这人是不是又迷路了?
“哎!你还别说真是又遇见事了……”
楚理行接到夏至前来送饭的消息,心中倒是谈不上多么欢快,倒是有些期待。
中午饭饭时,眼看都要过去了。也没看见夏至来,白展只能幽怨地去了后厨房。
手起刀落,拍黄瓜丝,炒青丝肉,外加做了一道鲜美的鸡蛋汤。
他自我感觉还是很好的,这次饭菜做得绝对是有水准。
可是吃到楚理行的口中就是平平淡淡,还有些食不下咽。
……
夏至却是遇见了麻烦,本来按照计划,她是先去给山主送饭,然后在深山中找找能用的食材。
但是半路上出现了意外,她遇见了一只奄奄一息的母狼。
这狼通体是灰白色,毛色焦干身体瘦弱,肚子很大,正躺在丛林中低声哀嚎。
夏至猛然见到是吓了一跳,见它这副模样,该不会是难产了吧?
野狼见到来人了,一开始警惕地看向夏至,它想走,可是已经折腾的浑身没有一丝的力气了。
只是躺在地上“呜咽”了两声,无法在行动了。
夏至眼皮子一跳,狼自古都是养不熟,不适合家里饲养。
若是进村,会吃家畜,会吃人的。
所以夏至觉得,她不杀它已经仁至义尽了,绝对不会救它。
接着老狼口中发出了凄惨的叫声,难产已经折腾它一夜了。
眼看它就要不行了。
夏至有些不忍心,看着它就这么死,但是抱歉你是狼,我救了你就会害了别人啊。
夏至背着篓子,打算接着走。
篓子中放着饭菜的香味,吸引了老狼
夏至回身,发现那野狼竟然挣扎地起身,爬着来到了她的衣裤旁。
发出了恍若是家狗的呜咽声,随即用尽了力气翻滚了一下身体,就好似与狗一般与人撒娇一样。
“嗷呜,嗷呜。”老狼流下了泪水。
夏至心中猛然一惊,看样子这郎狼应该是被人圈养过,放归了山林的,不是本质上的野狼。
野狼吃人,家养得通了人性。
夏至当机立断,既然是家养的野狼,不若救了给山主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