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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开端(2 / 4)

的规则,四处都弥漫着自由的味道,狂野的气息。

山海湖泊,大自然的一切构成了最基本的荒野之地。而荒兽给荒野带来生机活力。

当然了,对于那些被家族扔到荒野之中的人们来说,它们还意味着危险。

落日镇,人类文明与荒野交界线上一个普通的小镇,说是小镇也不过是镇上的居民的自我安慰,按照人类帝国的标准,常驻人口不过一百余人的落日镇,只能算是一个小村庄而已。

走投无路逃亡荒野的罪犯,竞争失败进入荒野企图最后一搏的贵族子弟,还有以猎杀荒兽为生的荒野猎人,造就了落日小镇畸形的繁荣。

荒野酒馆,就是这种畸形繁荣的主要受益者,罪犯在这里喝壮行酒,贵族子弟在这里饮苦酒,荒野猎人则把这里当成第二个家。

两年前,荒野酒馆里多了一个黑发黑眸的调酒师,他叫白仓。

一块抹布,被一只普通的手用力的擦洗着榆木柜台,白酒与红啤酒洒落造成的污迹被艰难的抹去,白仓一丝不苟的清理着自己的岗位。

现在是清晨,宿醉的酒鬼们还在酣睡,酒馆没有什么生意,而酒馆的老板,一个胡子拉碴的大叔,还要一会儿才会过来,足有数百平米的酒馆中,只有白仓一人。

将最后一点活忙完,打量了一番重新变的整洁的酒馆,白仓吐出一口浊气,扫了一眼酒馆外躺了一地的醉汉,黑色的眸子亮了亮。

白仓未来之前,胡子大叔的规矩是所有在酒馆里醉倒的客人,在午夜关门之后,全部扔出酒馆。

天明之时,来开门的胡子大叔会一脚一个将他们踢醒,用能够吵醒整个镇子的大嗓门叫他们进来继续喝酒或者滚蛋。

白仓来了之后,规矩依然是这个规矩,不过中间多了一个流程。

走出酒馆的实木拱形大门,白仓伸出右手,在每个醉汉的额头摸了一下,期间不乏警觉者猛的睁开双眼,但看到是白仓,就又重新瘫倒在地,不再理会。

据说白仓被胡子大叔捡到时,瘫在酒馆外面的酒鬼中,浑身发着高烧。

若不是胡子大叔关门后发觉这个黑发小子呼吸不对,摸了他额头一把,白仓早在那个寒冷的夜晚无声无息的死了。

所以,白仓便养成了一个习惯,睡觉前和早晨干完活后,都要看看这些醉汉们是否生病。

酒馆外醉倒的汉子足有十七八个,大多是穿着皮甲裹着披风的荒野猎人,少数几个内里衬着丝绸衣服,这是被家族扔到这里的贵族。

至于在帝国境内走投无路的罪犯,他们都是匆匆忙忙的在酒馆采购一批生活物资后,便以最快的速度离开。

白仓的动作很敏捷,在躺得七荤八素的醉鬼间敏捷的移动,脚上没有带起一丝灰尘,当白仓的手掌触碰到最后一位醉鬼的额头时,不知为何。

他的脚下微微一顿,小镇的土地上被深深的印下了一个脚印,白仓黑色的眸子微微眯起。

发现这是一个落魄贵族子弟,长相极为俊朗,五官俊美如同大理石雕塑一般,还有着一头金色波浪长发。

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个落魄的贵族,没有发现任何能够代表贵族身份的纹章和图案。

白仓微微皱了皱眉头,按照胡子老爹的说法,这种看不出身份的贵族,才是来头最大的,同时也是最危险的。

以后要离这人远点。这个念头在白仓脑中闪过,紧接着便被一股喜意替代,过去整整一年的收获,都没有在这个落魄贵族身上得到的来的多。

两脚一用力,抹平了踩出的足印,白仓回到酒馆中,双拳紧握,原本很是宽松的麻布衣服,瞬间被他全身上下隆起的肌肉撑满。

撸开袖子,白仓手臂上筋络凸显,色泽黝黑,隐隐有着金属光泽。

“不错,筋脉纯黑,虽然看上去还不是很行,但离黑铁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胡子大叔的声音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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