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乱!走走走,一边待着儿去!”
顾哲脱掉短袖,抬脸迎着太阳,甩了下手里的衣服。
白亮的水珠在刺眼的阳光下格外晶莹,甩在面前的警察脸上几颗。
警察嘿了声,上来就要拎他。
顾哲淡定问:“你们在找失踪儿童顾哲吗?”
警察一愣,这才注意去看引擎盖上的男孩。
小脸童稚未褪,眼睛黑亮纯净通透,不染一丝尘埃。
他静静坐着,身上却有着一股无形的力量。
仔细看,他的五官和绑架案上的男孩照片有几分相似,但是真人比照片多了种说不上来的东西。
“我就是。”顾哲说,语气里带着嘲讽,“你们找不到我,我来找你们。”
警察睁大眼睛错愕道:“你是……顾哲?!”
“顾哲!!!”顾父母拿着在后山树林里找到的他的白色衬衫,哭喊着冲过来。
人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
三个绑匪,死了两个,剩下一个被警察擒到逮捕。
男人戴着手铐被警察按着往警车里塞,他梗着脖子回头看身上裹着毛毯的小男孩,满目都是惊讶。
小男孩的父母悲喜交加拥着他嘘寒问暖,他从父母的胳膊间隙,露出一张小脸,然后向男人吹了声口哨。
震惊,不可思议,甚至带着屈辱,男人忍不住问:“你昨夜到底在哪儿?”
小男孩抖了下发梢的水滴,说:“我一直在你眼皮底下啊。”
据男人供述,他们三个人拿到钱后因分赃不均起了争执,长脸和络腮胡本就有私仇,男人借助他们之间的恩怨私仇从中挑拨离间。
长脸先下手为强杀了络腮胡,在杀了他后,误喝了络腮胡给他准备的农药。
至于顾哲,男人说他原本是打算放了他的,但是他自己却偷跑出去了。男人之所以这样说,是想争取从轻处罚,反正长脸和络腮胡已经死无对证。
警察当时询问顾哲时,顾哲给出了另一套证词,从逻辑与时间线上推翻了男人的供述,为了印证他所说不假,他不顾父母反对,领着警察去案发现场演示了一遍。
最后顾哲说,长脸是个左撇子,你们可以鉴定下络腮胡身上的砍伤,凶手惯用手是来自左手还是右手。
当时顾哲的行为和言语可以用震惊四座来形容,他一个八岁的小孩,就算再胆识过人,能从三个亡命徒手里逃脱出来已经是奇迹。他却还能在事发后的三天内重返现场,镇定地给出一套逻辑上说得通的证词,并引导警察该如何查案。
这样的心思和心理素质,一般的成年人尚且做不到。
这个小孩不简单。
后来经法医鉴定,络腮胡身上的砍伤确实是来自惯用右手,并在凶器上找到了男人的指纹和血迹。
证据面前,男人供认不讳,据说被执行死刑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后悔没早杀了那个小怪物。
顾哲没有告诉任何人,长脸喝下的那瓶可乐是他偷偷替换的。
也没人知道,他泡在河里的那晚,思考了一夜怎样才能把男人置于死地。
对于顾哲在警察面前的优异表情,顾哲给父母的解释是——他藏在河里的那夜,看见了一个水妖,他在警察面前的所作所为,全是水妖告诉他的。
顾父母疼惜哀叹,给他请了全市最好的心理医生,“治疗痊愈”后,心理医生建议顾父母给他换个环境,最好能找个同龄女孩,冲一下他身上的狠劲。
于是,顾父母千挑万选,把他送到了顾父的一个下属家里,认了个干父母。就这样,他在简意家住了一年。
把他送过去前,顾父母叮嘱他说他比简意大一岁,是简意的哥哥,要尽到做哥哥的责任,他当时随意嗯嗯应付着,但是这一年里,他确实做到了一个哥哥该有的样子,帮她辅导功课帮她出头打架,教她野外生存技能,和她演习拐卖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