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沈景年只是看着他们,唇边带一点不经意的笑,又似乎含着淡淡的嘲弄。
最后,阿嫣没耐性了,直截了当:“二爷,您不是还有事得回去处理吗?您先走,不用管我,郑先生会送我回青铜巷的。”
郑先生说:“正是。”
沈景年笑笑,声音不轻不重:“……是该走了。”
齐正跟着他回到车里,见他半天没吩咐司机开车,便屏息在一旁等候,不时看一眼酒楼门口,心里暗暗着急,希望那女人突然良心发现,懂得二爷的良苦用心,自己乖乖下来。
足有半小时,没人出来。
沈景年的手伸进大衣口袋,拿出来一双白色的女式手套,沉默地凝视一会,轻轻笑了一声,唇角的弧度尽是自嘲:“开车。”
齐正开口:“二爷,我可以上去——”
沈景年面无表情:“不必。”
车开了。
沈景年忽的皱眉,来不及多想,将那双手套凑到唇边,咳了一阵,睁眼再看……又是血。
猩红的血,鲜艳刺目。
他杀过很多人,双手曾沾满血渍。
都是报应。
齐正忍了又忍,还是想把心里话说出来,低声道:“二爷,您若是对阿嫣小姐有意思,不如明说,横竖她是百乐门的人,就是您的人。”
“然后,等我死了,她替我收尸,若有仇家不肯罢休,上门寻事,她替我还债,替我遭罪么?”
齐正神情一僵。
沈景年收起那双斑驳的白手套,喃喃道:“……罢了。”
齐正原以为,那个妖里妖气、行事作风像极了狐狸精的女人,就这么从良了,放着所有正经的生意人不选,放着二爷不要,跟了青帮的郑老板。
可剧情不是这样发展的。
酒楼认识郑先生后,那人住的青铜巷附近,常有青帮的人出没,全是些彪悍的汉子,只要一露脸,就能吓哭婴儿的那种。
好几晚,齐正经过青铜巷,都能看到36号门口,有几个汉子轮流守夜。
他有心让人留意阿嫣的动静。
回来报告的人都说,郑先生不曾在青铜巷留宿,别说过夜了,他就从没来过,只有青帮游手好闲的小喽啰,倒是一直献殷勤。
到了选美大赛的那天晚上,百乐门门前,成群结队的帮派人士现身,一个个拦下准备进去的客人。
“你——问你话呢,跑什么?”
“我……我可什么都没干啊。”
“我问你,今晚你准备投给谁?”
“……艾丽莎。”
“他妈的,你眼瞎了?到底谁长的漂亮,谁是选美皇后,你他妈的看不出来?”
“好汉,饶了我吧!我……我拿了吴老板的钱,他买了我这一票,收人钱财替人办事,天经地义啊!”
彪形大汉眉毛一竖,脸色狰狞,左眼一道疤像极了弯弯曲曲的蜈蚣,更添可怕。他猛地脱掉上衣,露出手臂和胸口的刺青,又捏了捏手指,骨节咯吱作响。
可怜的男客已经吓哭了:“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钱还回去,票投给该投的人,懂我的意思吗?”
“懂懂懂,钱还回去,票投给阿嫣。”
“算你识相,滚。”
“下一个,你——给老子站住!”
齐正开车停在路边,看着这壮观的景象,转头看向后座的男人,哭笑不得:“二爷,你看这……要不我叫咱们的人,把这帮闹事的赶走?”
沈景年收回目光,笑了笑:“不用。”
虽然语气平静,齐正瞧着他的神色,却比往常更柔和,似乎是高兴的。
齐正摇了摇头。
如果不是知道那女人的底细,知道她的身世,他肯定会以为,那人是妖精转世,行事古怪,作风放浪,总说些惊世骇俗的话……还能引得多年来心如止水的二爷,露出这般温柔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