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祝福你们,你们一定不会幸福!”
她的身体猛地一僵,脸失去了血色。
“怎么了?”
“没,没什么,抓紧拍婚纱照吧,快去换衣服!”“好,等我!”
乔斯望着他走进试衣间,才褪下笑容。拍拍自己的脸,不允许自己不开心。这是怎么了?拍婚纱照应该很开心才对,为什么总觉得不安?
不要再想欧墨的话了……她应该对他们的爱情有信心,真心相爱的人,最终一定能得到幸福。
……
摄影棚。
莫少凌生平第一次换上了白色的西装,让乔斯看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他。依旧沉稳霸气,却少了一分难以企及的冰冷,多了一种亲和力,英俊如神祗。
昂贵的西装是为他量身定做的,每一个细节都透露着奢华,边角剪裁恰到好处,衬托出他混血儿高大的身材。优雅尊贵,浑身散发出一股成熟男人的味道。
乔斯温柔地帮他整理衣领,他微低头,深情凝视她,她就是他的整个世界。
近距离感受他,她几乎要被那浓烈的男性气息溺毙了。他浑身上下无不散发出一股刚强的力道,好想光靠双臂就能托起整个世界,让她无比安心,确信他是她值得她依附终身的对象。
摄影师忍不住偷拍了一张。
工作十几年,他见过无数出众的夫妻,但未见过比他们更为耀眼的。
混血儿新郎天生有优势,身材高大,棱角分明,面容英俊。更重要的是,他身上无不散发出一种成功男人的味道。即使同是男人,也不得不在他脚底仰望他。
这样的男人,难免引人猜测是否有女人足以配得上他。但新娘的光芒丝毫未因他减弱半分,反而相得益彰,就像星辉相互辉映,显得非常般配。
她不是美得特别令人惊艳的那种,却很耐看,五官精致,挑出一点瑕疵。清纯得像百合,很有韵味的百合,比那些让人一眼惊艳的妖娆百合更有吸引力。
而她看起来也非常善良,优雅高贵,令人惊叹于她清纯绝艳的气质。
他们浓烈的爱意从每一个动作,乃至一个眼神中透露出来。两人站在一起美得像画,又如同在诉说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连旁人都不禁深深沉醉于他们的爱意中。
“怎么样?你老公我是不是帅呆了?”莫少凌快乐得像个孩子,从走进婚纱店,嘴角的笑容就一直没有停过。
他在商场上是无情的撒旦,此刻却单纯得要命,所有情绪都表现在脸上,时刻洋溢着喜悦。
冰山瞬间变成了火焰,倒是让人难以想象他在商场上狠绝的样子。
“就知道臭美!”乔斯努努嘴,才不能让他骄傲呢,那样就把自己给比下去了。
哎哎,她就不该挑个帅得这么无法无天,身家还上千亿的老公。光是拍婚纱照,就让她倍感压力。
一辈子那么长,叫她怎么办才好?
每天打扮得光鲜亮丽绝不是一件轻松的活,可要配得上她家的帅老公,必须得漂亮。
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就是这个!谁叫她当初也外貌协会了一把,一眼就挑中了全公司外表最帅,身材最火爆,又最有全势的男人。
就算外面的女人知道他们结婚了,照样如飞蛾扑火扑向他,挤破头勾引他。如果她不时刻保持最佳状态,变成了个黄脸婆,一定会被她们有机可乘,那就亏大了。
老公太帅,也不全是一件好事,她就表示压力灰常滴大!
殊不知,在她担心自己的帅老公会被其他女人抢走时,他也在考虑怎么守住自己的漂亮老婆。
对莫少凌而言,乔斯绝对是他生命中最美丽最珍贵的稀世珍宝。他所认识的优秀男人大多倾心于她,这种情况以后肯定要发生。就像欧墨,到现在还没对她死心。
即使是婚姻也不能让他完全放心,他必须比从前更疼爱她,牢牢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