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那些在娱乐圈里说得出名字的歌手,都会在录音棚里被他骂的狗血淋头。
他印象最深的一句,大概就是——“你用脚来演戏可以,但请不要在我的录音棚里用脚唱歌。”
当然,这句话是别人传达给他听的,要是他在现场,他非得拉个乐团一起合唱《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让录歌的歌手搁不下颜面。
“漂亮吗?”
徐清之抬眸,看见何文栋满脸期待的样子,又开始手上的动作——将芹菜通通挑到对面的碗里。
半响,才悠悠地回答他,“你的关注点不应该是,她的声音究竟有多好听吗?”
何文栋夹了一根芹菜放入嘴里后,颇不认同地说:“NONONO,如果她声音好听还长得好看,那么她就是我的新晋女神了。”
徐清之冷哼一声。
“所以长得漂亮吗?”
徐清之沉默,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地把没有受到芹菜污染的饭挑出来吃。
何文栋看见徐清之无动于衷,不怕死地换着说法喊他的名字,“徐清之?小清清?小之之?清之欧~巴~。”
每喊一声,徐清之的脸又多黑一分。
他扶着额头,拇指按着太阳穴,“啪”一声放下筷子。
尽管何文栋没有与徐清之对视,但是从他声音里就感觉到他动怒了。
“你、够、了。”
“......”
何文栋低头扒饭,多余的动作甚至是回应都不敢做,都怪他一时调侃他爽过头,忘记对面的人是可以使用阿瓦达索命的伏地魔。
什么叫做调侃一时爽,马上火葬场?
他现在就知道了:)。
......
下午,建大举行十大歌手决赛。
对此,徐清之干净利落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愿。
“不去。”
“......”
何文栋劝道:“你不是最近创作瓶颈期吗?我这不就是带你来散散心,找找灵感吗?”
徐清之幽幽地看了他一眼,“你这是哪门子找灵感?你这是荼毒我的耳朵。”
“......起码也是决赛,质量肯定有保证。”
闻言,徐清之更是嗤之以鼻,“当了歌手的人还不是有人唱得像狗屎一样。”
何文栋:“.......”
何文栋一边走一边想办法怎么说服徐清之。
事实上,徐清之去不去看比赛都没有关系,只是何文栋必须到场罢了。何文栋的导师临时有事出差,担任评委的角色就落在他的头上,与此同时,因为徐清之近日处于瓶颈期,整个人很烦躁,作为好友的他看不过眼,想道:若是让他待在小小的房间里对着干巴巴的乐谱,还不如让他出来呼吸多点新鲜空气。你看,他这一出来不就刚好找到他的维纳斯......
何文栋想到这还没觉得有什么。
此时,远处一名女生背着吉他拐进小道,没入转角。吉他很大,大到完全遮住女生的背,只留下披散的头发以及匆忙的脚步。
徐清之思绪不知道飘到哪里去,没有注意到那名女生,然而他旁边的何文栋,看到了。
何文栋感慨地想道,如果这女生从前面看和从后面看一样那么仙,就好了。简直就是女神!
女神?
女神!
“清之,说不定你的维纳斯也会去参加十大歌手比赛啊!”何文栋兴奋地回头跟徐清之说。
徐清之沉默一下,“嗯”了一声。
“什么?”何文栋追问,“你究竟是去还是不去啊?”
——
建大礼堂。
苏以曦将来人拥入怀,接着把她背着的吉他接了过来,“卧槽,这吉他很有分量啊!你一个人背过来不累吗?”
闻初见:“还好,习惯了。”
苏以曦:“所以,朋友,你找到你单身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