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树道。“也还好,活着就已经很幸福了。”
尽管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感慨,但安澜还是忍不住为之触动。
再没有比这更卑微的要求了。
有一搭没一搭的闲磕了一会牙,买票的从人终于回来,安澜将为他准备的豆羹给他。
等从人用豆羹时,一名衣衫褴褛,手上生满冻疮的少年提着野果篮吆喝着卖果子经过,安澜摸了摸自己身上的钱,将果子都给买了下来,待从人用完后拎着野果进场看戏。
为了方便活动,骑手们穿得都是短褐,也都很薄,却一点冷意都没有。激烈的运动下,每个人都热气腾腾的,尤其是常胜队,充满了朝气蓬勃的青春气息,鲜活,热烈。
安澜一边啃着野果一边看着比赛,比赛格外的精彩,看得安澜想起了雪国的叼狼大会,不时激动的鼓掌呐喊助威。
因着太过激动,一场击鞠看下来,安澜的嗓子都有些哑了,体力也损耗得厉害,比赛结束,以常胜队胜出而告终,这才意犹未尽的去找吃的喝的。
嘉树才将一瓮豆羹煮好便看到安澜回来了。
“来十碗。”
嘉树非常干脆的将一瓮煮好的豆羹给安澜送上去。
安澜惊讶的看着白发苍苍的抱着一尺多高的陶瓮送来,又摸了摸陶瓮,好烫,不由抓起老人的手看了看,手背上有许多的褶子,又黑又黄,老人的手掌却显得年轻许多,密密麻麻的全是茧子,但不论是茧子还是褶子都仅限于露出的部分,依稀可以看到袖子里露出的一点皮肤边缘皮/肉甚为紧实。
没料想安澜会忽然抓住自己的手,嘉树怔了下,想抽回又怕太过可疑,不由迟疑。
“你手上的茧子真多。”安澜感慨道。“难怪不怕烫。”
嘉树下意识道:“烫得多了,生了茧子,自然就不烫了。”
安澜摸了摸茧子。“好厚。”
嘉树道:“小人是下等人,都这样的。”
安澜满足了好奇心便收回爪子喝豆羹,和两个从人咕咚咕咚干掉了一整罐的豆羹才打着饱嗝留下了几枚两铢钱,在蒲阪这么久她也发现了这种来自兖州的钱很受欢迎。
嘉树看到安澜掏出的两铢钱,眼中不由露出了耀眼的喜悦光泽,乐得合不拢嘴,将两铢钱翻来覆去的数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一群新的客人到来才将小心翼翼的将钱塞进钱袋,再将钱袋塞进怀里。
桃夭看着嘉树的举动,不着痕迹的抽了抽嘴角。
嘉树完美的问桃夭。“老样子?我马上送上来。”
桃夭点头。“老样子。”
跟着桃夭后面一起来的狗尾巴击鞠队队员们很想表示不要老样子,却没勇气说出口。
豆叟只买豆羹,而桃夭在数年前的蒲阪大火时曾被豆叟从火场里背出。
经常带人来豆叟这里喝豆羹让豆叟有钱赚是嘉树的报恩。
军师要报恩,他们也不能说什么,不过是喝几碗豆羹而已。
豆叟的手艺甚好,本就物超所值,哪怕不超所值,和桃夭担任狗尾巴击鞠队的军师以来带着击鞠队赚的钱比,这点钱连九牛一毛都够不上。
等豆羹的时候有同伴忍不住问桃夭。“军师,你干嘛不将豆叟带回家养老呢?你如今又不是养不起,而且回家有人做饭多好啊。”
冲豆叟这座豆羹的手艺,同伴觉得豆叟哪怕是做别的食物味道也不会太差。
桃夭回道:“他不想给我造成困扰。”
同伴们闻言顿时对豆叟好感倍增,这年头能够坚持自己并且没有被现实击倒的人都不容易。
击鞠队的人都是大胃王,豆叟准备的豆羹在被安澜吃过后本就没剩多少,剩下的,击鞠队一人一碗,很快见了底。
用完豆羹后桃夭便让队长先带着人离开,为了保持高胜率,狗尾巴队伍必须花大量的时间在准备比赛上。
大家都是氓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