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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0 章 第六十二章灵鹊(3 / 5)

是因为那是灵鹊先生人生的转折点,所以捎带着记住了那人是谁。

还有比这虽胜犹败的胜利者吗?

史书工笔,胜利者只能做为失败者列传中的点缀出现,青史留名。

灵鹊咂摸了下鯈的用词,点头表示很有道理。“我一直很庆幸当年的败,若未败,我也不会在西荒遇到芕。”

在芕之前,他有很多弟子,但收的弟子最差也是地主家庭的孩子,推崇医者仁心,也是这么教弟子的,但芕是特例。

芕根本没有善恶概念,跟她讨论道德比对牛弹琴还累。

鯈推测芕的生长怕是和正常人有别,或者说,这人怕是和自己一样,生命之初就不是在文明社会长大的,但不解的是:“那灵鹊先生怎会收她为徒?听你的意思,她和你以前的弟子们截然不同。”

人会改变,但无缘无故的一下子的变化判若南北溟似的却是不太可能。

“最开始结缘是因为她救了我。”灵鹊先生回道。“西荒造反前夕,有一部分家乡在冀州的人决定返回冀州,我亦在其中,路上我们遇到了追杀,逃亡中,我与队伍失散,因伤重倒在了荒野里,本以为会被狼群分食,不会再有醒来的机会。”

醒来是在一个洞狮的洞穴里。

洞狮穴居,是西荒猛兽食物链中比较靠前的存在,因而它的洞穴残留的气味足以让许多猛兽不敢靠近,至于洞狮去哪了,洞穴里铺着的洞狮皮草足以说明洞穴原本主人的遭遇。

灵鹊先生醒来时坐在篝火边吃野鸡蛋的野人也察觉到了,不由扭头。

灵鹊警惕的看着稚童,不太确定自己是否被救了,因为洞穴里有不少啃得干干净净,连骨髓都吸得很干净的枯骨,做为一个医者,灵鹊先生如何分辨不出那些枯骨是人骨,并且大部分都是总角甚至襁褓婴孩的骨头。

总觉得自己是被带回来的口粮的概率大于被救的概率。

但他的伤势实在是太重了,哪怕对面那野人看着撑死四五岁,但野人寿命更短的同时身体素质也比文明社会的人更强大,而他根本提不起力气。

野人看了会灵鹊先生,最终拿着两个鸡子和一根帮着石头的木棍小心的走了过来。

灵鹊先生不由闭上了眼。

天要亡我。

还不如在荒原里被狼给啃了呢。

脑袋并未迎来重击,倒是嘴巴上有什么东西滴落。

是蛋液。

已许久未进食的灵鹊先生下意识张嘴将蛋液全部接收,同时睁开了眼,是野人。

一枚野鸡蛋投喂完了,野人又磕碎了另一枚野鸡蛋,投喂完了后便留下完全没饱甚至因为腹中终于进了点东西更加火烧火燎的灵鹊先生,自己又回到了温暖的篝火边。

灵鹊先生试图与野人沟通,野人完全不理会他,从野人的眼神....灵鹊先生也不难判断出,野人大概率,不懂人话,根本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

不过,野人应该不是一开始就是野人,曾经应该在文明社会生活过,因为在他努力沟通时,野人有时会出于好奇的模仿着说两句,虽然很生涩,但她还是能像人一样发出声音的。应该是曾经有一段时间是说人话的,但后来不需要说人话,就退化成了如今这般。

但不管一开始就是如此还是后天退化,野人都听不懂人话。

唯一不算太坏的是,虽然没法沟通,但野人并没有吃他的意思,一直给他弄野鸡蛋吃,捕捉到的野兽放出的血用骨碗盛起来放在火边烘熟后会分他一半。

虽然骨碗的材料是人的头盖骨,但为了生存,人的忍耐能力非常高,没两天灵鹊先生便能淡定的捧着人的头盖骨制成的骨碗吃东西。

闲来无事还会教野人说话学东西,野人兴趣缺缺,但哪怕兴趣缺缺,她出色的记忆力也让她轻松的记住了灵鹊先生教的东西。

灵鹊先生:“....”我的自尊心啊,当年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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