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多的地方就有江湖,也会有拐子。
认真算起来,帝国最常见的商人便是人贩子了,十个商队九个半兼职人贩子,还有半个不是因为良心而不做,而是没有带人的余裕而不做。
做生意也分紧俏和不紧俏,只有在最紧俏的货塞不满车队时,商队才会兼职人贩子。
拐卖人口,非常常见,常见到,以前如何不得而知,但如今的帝国,寻常人家的女子出门在路边采个桑都可能被抓走贩卖为奴,甚至卖到穷山疙瘩里;孩童....大人稍微不注意,然后再也找不回来了也实属常见;男子,出门走远点被抓走为奴,同样不稀奇。
抱着一堆药材的青婧扭头看了眼某个抱着孩子的男人,觉得和自己无关。
一来,人口买/卖在帝国本就是合法的,而这样的人贩子背后也往往有后台,虽然帝国在白帝时搞过一段时间的成文法,但最终还是没能赢过礼乐宗法,或者说,败给了血统贵族。时过千年,也陆续有一些国族进行变革,推行成文法,但帝国的主流还是秘密法,合不合法也就是后台一张嘴的事。即便是成文法,也严重偏向贵族的立场,对贵族的约束力度,得看原告是不是贵族,若是贵族,自然是有约束力的,若是氓庶,那就是堂下何人状告本官了。
二来,生存与繁衍是生命的本能,为了保障自己的后代有更多的资源,既得利益者群体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消灭别人的后代是本能,做为一个生物学家,好吧,当年被辛筝说服后她已经在对自己平素观察研究的生物进行干涉了,但这里又不是辛筝的封地,她不想让人认出来。
脑袋扭回来时青婧看到了男人怀里抱着的男童的模样。
青婧犹豫了下,还是大步追了上去抓住了男人,对男人微笑道:“把这小儿给我。”
“你干嘛?大庭广众之下抢小儿?”
男人的呼喊引来了街上众人的围观,却没人上前做点什么。
青婧突然发现,辛筝那套见义勇为无关道德,有关利益与法律责任的逻辑真的很有道理。
这要是在辛筝的封地,一整条街的人都该扑上来把他俩抓起来送到游缴了,让游缴弄清楚究竟是谁是人贩子,然后大家一起领赏,人贩子没钱?没关系,劳役抵偿。
看热闹旁观不沾麻烦?
统统抓起来与犯罪者同罪。
青婧也懒得废话,抓着男人的胳膊一扯,将男人的一条胳膊生生撕了下来,男童也掉了下来,青婧伸手一捞,将男童捞进怀里。
半条街的人都被撕下来的胳膊给惊得尖叫,男童却没发出声音,青婧扔掉胳膊低头一看,男童嘴巴鼓鼓的,明显塞着东西,伸手一扣,扣出一粒桃核。
男童仍旧没出声,这回是吓的,虽然被吓到了,但还是紧紧抓着青婧的衣服,显然有分辨能力。
男人是拐子,青婧再凶残也不可能是一伙的。
青婧也的确不是拐子,问男童。“你家在哪?”
男童不敢说话,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哪认得自己家在哪。
青婧无奈只能抱着男童离开,无人阻拦,徒手撕掉一个成年男人的胳膊,简直是怪物,谁敢拦?
青婧抱着药材与男童回到辛筝的府邸时得知辛筝今日终于被王从王陵那放回来了。
门童看到男童,下意识问青婧:“青婧子在蒲阪有家?”
青婧摇头。“我并无家室。”
知识多香,为什么要成家浪费时间在无聊的事情上?而且,夫妻关系并不能阻止她的耳朵听到配偶心里的想法,男人面对她的外表时心里想的东西....反正这么多年听多了,她对男人完全失去了兴趣。
再美的皮囊也抵不住皮囊之下的心思太扫兴。
“这小儿与青婧子真像。”门童感慨道。
说这俩是亲生的,绝对有大把的人信。
青婧将小童塞给了门童。“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