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了,平时还好,秩序被维持着,自然是温驯的羊群,但秩序崩坏后温驯的家畜必然退化为纯粹的野兽。
一定要选一个打交道的话,辛筝选择盗趾,虽有利益和立场的分歧,却也是能沟通交流的。
宋初道:“那些粮食本就不是氓庶的,平乱之师拿回去也是应当的。”
辛筝反问:“奴隶生来就是主人的财产,奴隶忠于主人为主人牺牲也是应当的,你可曾见奴隶军有这高尚的情操?”
犹豫的质子们也选择了走山南路线,山北路线近是近,但那也得有命走完。
走路的是件很讲究技术的事。
一句话概括便是,贵族出行都是乘坐马车的,不仅仅是省力,也是身份的象征。
人族对不同等级的人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都有规定,其中便有车舆制度。
看别人乘什么车就能知道对方是什么身份。
下位者乘上位者才能乘的车是犯法,诛全家。
上位者....除非脑子有毛病,否则没有哪个上位者会去扮猪,最多就是将马车弄得简朴点以表示自己并非奢靡之人,或是如辛筝一般,好好的马车能让改造成移动堡垒。
一群平日里不缺乏锻炼却很缺乏走路训练的人平日里坐车坐久了,再让人步行赶路,距离短还好,距离长了便有些问题了。
步行没几里,除了辛筝便都受不了了,鹄也没让人全程走路。
辛筝抱着狗狗坐在从奴隶军中偷的青驴上悠然的提醒:“夜里是野兽最活跃的时间,我可不会等你们。”
众人皆怒,有本事你也下来走走。
辛筝骑着驴悠哉的带着路。
君离咬咬牙,抬着沉重的肉脚继续追赶辛筝。
在对生存的渴求下一群质子超长发挥愣是在天黑前跟着辛筝走到了最近的邑。
九家为井、四井为丘、四丘为甸,五甸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邑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人之所聚为邑。
只要是座城都可以称之为邑,城与邑在千百年的发展中早已融为一体。
自然,邑也是有着最低标准的,至少也得达到甸的标准才能称之为邑。
按着人族的传统,五十乘以下为小邑,五十至一百乘为中等邑,一百乘以上为大邑。
战时,一甸要出一乘战车,一乘战车需车兵三人,甲士十五人,徙卒三十到五十人。
人不多,但车兵和甲士都是脱产者,武器和甲胄都是齐全的那种,不似徙卒,一根木矛都可以算做全部的装备。
出现在众人眼前的属于最低标准的那种,目测属于两三乘的小邑,这样的地方,一般都是中士的封地,也可能是那种混得相当落魄的上士的封地。
下士的封地一般都是几个丘加起来,宗庙和宅邸都建在封地中最为发达或是最为险要的丘社,不会有甸这个级别的聚居地。
能在繁华的地方呆着,没人愿意在小地方生活,封地中若是有甸,士肯定就将宗庙和宅邸修建在甸里了。
这样的甸,除非它的直属主人不是士,否则甸中肯定有士的封地和宗庙。
再瞅瞅这地方的偏僻,奴隶军赶时间,肯定够不着这里,士说不定还活着。
鹄带走质子们时也顺便将他们身上那些不能当武器的零碎都还给了他们,其中包括能证明身份的一些信物。
若能寻得封地主人的帮助,借点人当护卫,或许就不用看辛筝的脸色了。
宋初很快便向辛筝提出了能不能去士的府邸瞧瞧看能否获得些帮助。
辛筝无所谓的道:“你们去罢,我四处逛逛,一个时辰后我会在这里等你们。”如果你们彼时还活着。
质子们都抱着希望走了,除了君离。
辛筝奇道:“你怎么不去?”
君离回道:“奴隶军都打来了,这里的主人要么死了要么跑了,不可能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