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了饭,夏维维就将自己带来的包裹拆开给王国栋看,顺便让他试衣服,不合适的,她今天再给带回去修改修改。不过,当兵的,基本上体型是不会出现大变化的。
外套她是本来就做的有些宽大,所以正好能穿上,里面多套个毛衣就行,毛衣是本来就有弹性,紧一点儿反而是更暖和。
“我发现,你穿上我做的衣服之后,就显得更英俊潇洒了。”夏维维十分得意,王国栋抓紧时间问道:“既然觉得我长的好看,那咱们是不是早点儿结婚啊?”
夏维维有些无语,这都能扯到结婚上面?
“这么好看的人,你能看上,别人也能看上啊。”王国栋解释道,夏维维翻个白眼:“那说明我眼光好,但是呢,你要是被抢走了,那就说明你不是属于我的,属于我的东西是别人抢都抢不走的。”
王国栋无奈,伸手揉揉她脑袋,很真心的又将衣服给脱下来:“我晚上再穿,晚上要看晚会呢。”
夏维维忍不住笑:“要是有人问,你可千万要记得说是你对象给你做的啊。”
“是是是,我在身上贴个纸条,就写上我对象亲手所做这几个字怎么样?”王国栋笑着问道,夏维维挑眉:“你要是不嫌你自己丢人你就写吧,反正我不在这儿,我也看不见。”
王国栋也跟着笑,拉着夏维维的手,面色有些不舍:“非得要走吗?留下来休息一晚上好不好?”
“来日方长,你着急什么?”夏维维摇头,拉着他往外走:“我现在觉得跑过来更方便些,以后说不定什么时候,想要见你了,就会过来一趟。”
“那你要常来。”王国栋点头,但想了想,还是摇头:“算了,挺累的,还是偶尔来一趟就行了,但是要常写信。”
夏维维笑着点头,大约这世上的男女谈恋爱,都是如此腻腻歪歪的吧?
第114章
又陪着王国栋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但是鉴于现在的天气太冷, 而且大过年的, 几乎家家户户都是在家里准备过年的东西, 部队的家属楼自然也是这样的, 所以少有人在外面,氛围冷冷清清, 夏维维就觉得, 走在寒风中的自己和王国栋两个人,就像是傻瓜一样。
为了避免当傻瓜, 她很快就提出了告辞。王国栋虽然不舍得, 但还是将她送到了岗亭那边。他自己的对象,他是了解的, 有时候看着是娇娇弱弱,像是个小孩子一样的,但真等做决定了,那就是再也不会改了。
虽然舍不得, 但……只能尽早的结婚了,将人绑在自己身边,那训练回来就能见面,逢年过节也能一起过了。
夏维维回去的速度也很快,大约是跑出来经验了, 居然比来的时候还节省了一点儿时间,但是再怎么节省,到县城那边的时候, 也已经是晚上两三点钟了。路过一个村子,夏维维的脚步就忽然顿了顿,要是她没记错的话,这就是那个傻子所在的公社了。
傻子已经嫁人了,王媛媛打听过来的消息,男方那边虽然不是傻子,但是个侏儒,一米左右的身材,家里还有好几个兄弟姐妹,条件并不算是很好。
傻子也不知道自己曾经被欺负过,傻子也不知道自己曾经掉过一个孩子,傻子也不知道以前的生活和以后的生活有什么区别。但这件事情就像是一根鱼刺扎在夏维维的心里,所以路过这个村子,夏维维莫名其妙的,就想站一站了。
然后,她就听见了几句话音。
“还是我运气好,前段时间去红旗大队那边,正好遇见了那个傻子在村边玩儿,我一颗糖就将她哄走了……”
“嘿,老哥你行啊,傻子你都要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咱们是找女人,又不是娶媳妇儿,只要能用,舒坦了就行,傻子怎么了?傻子更好呢。”
“赵老哥这话对,傻子更好,她不知道事儿啊,你给个糖果什么的就能上了,上完了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