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团,自认入党是没有什么希望了,所以对这种活动也没有什么兴趣。他当初不订班服的决定又一次帮了他大忙——他成了观众。而老刀因为“胎位不正”,“胎”死腹中,他在梦想落空后,找了个理由说要上专业课没有时间参加排练,也和程向东一起做了观众,程向东只觉得他一开始就是在胡闹而已。
合唱比赛分两个阶段——初赛和决赛。初赛时的比赛场地在各个班的教室,要求各个班的学生在晚饭前的课间唱班歌,由评委到各个班级打分,评出前十名的班级进入决赛,老司选的《水手》重出江湖。虽然程向东班的合唱队唱的很一般,但因为班长动用了他强大的人脉资源,使他一个当评委的初中同学给开了后门,程向东班还是顺利地进入了决赛阶段。
决赛的地点在二十五中的一个报告厅举行,程向东班的参赛歌曲是老司选的《歌唱祖国》,只是他们还在礼堂外面等候入场时,就听见礼堂里“五星红旗”已经“迎风飘扬”了好几次,这说明各个进入决赛的班级班主任对参赛作品要求的理解都是差不多的,要求“最好是唱红歌”意思就是“成绩最好的一个班将是唱红歌的”。老司参透其中奥妙后,恨不得让他的学生唱一首《义勇军进行曲》,看哪个评委敢表示不满,但他最终没敢用这首红得发紫的歌曲。
决赛的评委是音乐组的老师,老司的合唱队因为是走后门进的决赛,实力自然不能跟其他班级相提并论,虽然其他班进入决赛也不一定是通过什么正常渠道,老司还是看着他的合唱队惨遭淘汰,他向基本不关心比赛结果的学生们说了些无关痛痒的安慰话。人们常说:过程比结果更重要。但大部分人在真的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会发现,这句话就是屁。过程是无聊且辛苦的,而人们看重的就是结果,得到的结果够好,过程才会够好。老司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心里觉得至少得让这班学生在离开他的时候,可以带走一些荣誉,所以很有一种“皇上不急太监急”的感觉,而“皇上”们在唱完了“太监”选的歌,都开心的吃饭去了。虽然没有取得名次,但老司认为至少学生们的高中生活因为这次活动又充实丰富了,而学生们显然没有体会到这种感觉的能力,参加过的跟没参加一样,没参加过的反而觉得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