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此扶在琴上的手指挑拨的也很轻柔,细长的手指,或勾或挑,每一下都能触碰出一个好听的声音来。
孟毓晓藏在面纱下的嘴角浅浅弯起,眼角瞟到一旁侍女送上来的茶碗,便伸手端了,捧在手心,浅浅抿了一口,一股熟悉又特别的茶香灌入嘴里,再看瑾轩抚琴的动作,不由得想起他沏茶的样,处处透着优雅、高贵。
孟毓晓不由得对眼前这个人好奇起来,想要细细打量,又怕看得太明显失了规矩叫屋里的丫鬟们笑话,便端着茶碗,借着喝茶的姿势慢慢地打量起瑾轩来。
瑾轩脸很瘦,微长,从额头自然落下的几缕长短不一的碎发十分贴合脸线,五官又是极其分明,虽谈不上绝色,却肯定能称得上美男,就看这一书房丫鬟的花痴模样,便知道了。
孟毓晓之所以在意瑾轩,因为自他身上感受到了一股高贵,一种与生俱来,极其自然的优雅,丝毫不像一位商人。但凡商人,必然是向孟锐或者自己这样的,脑里想的都是钱,眼里见得都是生意,纵然礼仪姿态再好,也都是表皮,但是瑾轩不同,他周身的高贵气质是从骨里边散发出来的,所以格外的引人注意。
正在孟毓晓胡思乱想的时候,琴声忽然结尾了,瑾轩抬起头,正好对上孟毓晓有些走神的目光,倒是叫孟毓晓慌了一下神,手中的茶碗晃了一下,带的茶水都荡了,好在不是满杯茶水,并未溢出,这才不至于叫她失礼。
孟毓晓赶紧恢复了神情,将手里的茶碗重新放回桌上,起身朝着瑾轩浅浅施了一礼,“见过先生。”
“嗯。”瑾轩应了一声,并未过多搭话,便起了身,走到书桌边,从桌上捡了一本书,然后看向孟毓晓道:“四姑娘早起身体不适,今日不过来了,三姑娘今日想听我讲解什么?”
孟毓晓转头看了一眼前面的书桌,竟好奇孟毓娴怎么突然就病下了,心里一面盘算着一会儿回去了要去看看她,一面又想起瑾轩还在等着自己的回答,连忙转过头:“倒也没什么特别的,诗经、论语我早前便都自己读过了。”
作为卖古玩的世家,孟玉晓父辈祖辈都保留着一些传统的讲究,家中的孩能认字便开始被弟规、三字经,论语、诗经都是基本课,会拿笔,便开始练毛笔字,行书、楷书都得一样样学,所以孟毓晓如今自己度过了也不算什么大话。
瑾轩听了孟毓晓的话,轻轻一笑,便将自己手中刚捡起的书重新放回到了书桌上,温声朝孟毓晓道:“那三姑娘今日可有其他想听的书?”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黑衣人
孟毓晓抿嘴认真思索了一番,这细细想起来,似乎还真不知道读什么,又怕自己出来的书这时空没有,到时候害得瑾轩出丑自己也得引人怀疑,孟毓晓的眼角轻轻扫过方才的琴坐,随即脸上一喜,笑声道:“诗书便罢了,先生若是不介意,今日可否再抚上两曲?”
瑾轩迟疑了一下,随即朝着琴座动了脚步,双手抚上琴弦之后,才开口道:“三姑娘可会琴?”
孟毓晓赶紧摇了头,“这琴可是高雅之物,又岂是人人都会的,我虽不懂,倒也分得清好听不好听,方才先生那一曲,只需瞧瞧这些个丫鬟们的神情便知道了。”
瑾轩浅浅一笑,没有再继续与孟毓晓搭话,便低头抚起琴来。
瑾轩是抱着目的来孟公府的,因为将孟毓晓看作朋友,故此对她更加要谨慎一些,断不能因为一时贪欢,多了两句而给孟毓晓带来麻烦。
孟毓晓端正坐着,也不刻意去打量瑾轩,静静地欣赏着瑾轩的琴声。
其实孟毓晓了谎,她是会弹琴的,就好似她会画画一样,这琴棋书画是古代才才女的基本课,孟毓晓的父母怎么可能让她落下任何一门,而且当初孟父之所以会喜欢上孟母便是因为孟母一手琴弹得人人叫好,而孟母之所以肯嫁给孟父,便是因为孟父豪掷千金,花了三百六十万拍了一把古琴送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