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桐微微一笑,只要迟生吃得惯,她还会使尽浑身解数的。
以前都是一个人吃饭,手艺再好也不想做,她常常是随便以一碗清汤面裹腹。
现在不一样了,从此她不会再孤单,两个人一起过日子,有滋有味的,别提多美了。
叶秋桐的脑子里,一下子就浮出许多菜式来,以后她要天天变着花样给迟生做。
两个人一起吃饭,她感觉饭菜格外地香。
“呵呵,笑不笑话让他们尝尝就知道了,秋桐,咱们得空,请孙教导他们家吃饭吧?这段时间,麻烦他们了。”
迟生建议道。
“好,看看你们什么时候有空,提前通知我,我好及早准备。”
叶秋桐道。
“赵营长说要调职,要不,等他调职以后吧?不然这样有点尴尬。”
迟生道。
“也是,请也不是,不请也不是,还是等他走了吧。”
叶秋桐一想也是,还好迟生考虑得周到。
夫妻俩吃完饭,迟生硬把碗收去洗了,叶秋桐享受了一下甩手掌柜之乐。
夜幕降临,迟生收拾完毕,见妻子正翻看报纸,便笑道:
“咱们出去走走吧?”
“好。”
叶秋桐欣然从命,饭后散步什么的,是她的最爱。
“哟,迟副,和爱人去散步啊?”
迟生和叶秋桐一下楼,就有家属打招呼。
这些人嗅觉可真灵敏,之前迟生出事时,大家都装着不认识叶秋桐,现在见迟生洗脱罪名,大家就又恢复了往日热情的模样。
叶秋桐晓得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倒也不以为意,而迟生脸上亦是不动声色,还不时向人介绍叶秋桐。
叶秋桐一袭粉色碎花的短袖衬衫,下身是一条铁灰色的西装长裤,裁剪得体,看上去利落精神。
更别说她一双剪水秋瞳,脸蛋如新剥的鸡子一般光滑,气质却又落落大方,看上去不象农村姑娘,反而象是个城里的知识份子。
众人不由心里暗暗艳羡迟生好福气,能娶到这么出色的女子做媳妇。
在大院众人羡慕的眼光中,叶秋桐和迟生走出大院,大院明显加强了警卫,原本只有两名卫兵的,现在又增加了两名。
看来,大院里发生了不良的案件,还是让领导格外重视。
部队离市区大约有三公里,坐三站的班车就可到达,算不得太偏,叶秋桐看到这种情况,心里倒是暗自满意,她早晚还要找点事情做的,如果部队离市区太远,她就不方便了。
迟生带着叶秋桐,乘上班车,往市区繁华所在而去。
向阳市是沿海的城市,路两边整齐种着木麻黄树,这种树耐得住贫瘠的土地,根系发达,抗风能力强,因此被大量种植。
“班车最晚一班经过营房的是夜里十点半,最早一班是六点,因此从部队到市区还是挺方便的。
坐一站路到向阳坊,军嫂们都到这里的菜市场买菜,要嘛坐班车,要嘛骑自行车,都挺快的。”
迟生沿路向叶秋桐介绍着,以后这里就是她要生活很长时间的地方了,叶秋桐认真倾听着。
班车用两种语言轮流广播,一遍向阳的方言,一遍是普通话,到底是中型城市,除了车上设备看起来陈旧落后一些,整体乘车的氛围和叶秋桐重生前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班车摇摇晃晃到了市区,这条淮兴路是整个向阳市最热闹繁华的商业区,叶秋桐没想到这里离部队那么近,倒是意外的惊喜。
她早就决定了,今后她要走商业道路,自然是离商业黄金区越近越好。
“生哥,咱们买点生活必需品吧?再走走看看,有什么商机没有?我总不能坐吃山空啊?”
叶秋桐愉快地道。
“随你,你想做什么,放手去做就好。”
迟生已经知道叶秋桐在家里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