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方便了自己,可以与郑氏兄弟一道将其一网打尽了。
反之,那就可以结束在英属北美地区的作战行动了,以后转战西属北美的得克萨斯地区。
再说凛冬将至,决定不能再次上演去年那种狗屁倒灶的事情了。
全军近万人向墨西哥湾北部岸边开拔,就近接收舰队送来的补给。
然后择时借助舰队,将部队运输到得克萨斯去。
对黄廷来说,将全军挪到对岸是很麻烦的事情。
可用揭暄的舰队的话,也就是举手之劳,这便是海军与陆军的本质差别了。
等黄廷所部抵达目的地,已经是春节之后的事情了。
远征军第二十三军已经占据了塞维利亚(新奥尔良),第二十四军则驻防马拉加(加尔维斯顿)。
这两个军都已经划归黄廷指挥了,因为某尊师已经想到了郑成功所部兵力不足的事情,倭军就是用来为其补充的兵源。
倭军善于干脏活累活,刚好可以给郑成功解燃眉之急。
否则凭借三五万郑军,根本无力控制荷属北美与英属北美的广袤地区。
此时曾英指挥的第十五、十七、十九这三个军已经攻入了得克萨斯腹地,目前已经在萨拉戈萨(达拉斯)以北地区作战了。
一想到能又与五师弟并肩作战,黄廷便开心不已,等舰队一到,便命令全军登船。
绕过位于得克萨斯东南部的沼泽地,在马拉加湾(加尔维斯顿)以东重新登陆。
从这里北上,配合曾英的部队,对该地区的西班牙与英国部队进行地毯式扫荡。
黄廷的首要目标还是詹姆斯二世,这家伙在意识到自己南下之后,应该还活动在孟菲斯对岸一带,因为这里便于再杀过去。
唯一让黄廷感到厌倦的是,好不容易走完的路,又得重新走一遍……
好在自己手里又有了六万人,飞机、坦克、导弹、重炮,重武器一样不少。
从墨西哥湾到孟菲斯,舰队逆流而上大概需要五天时间。
在确定可以得到舰队的补给与炮火支援后,黄廷这才带兵北上。
等自己消灭了詹姆斯二世的部队,届时曾英应该已经抵达得克萨斯北部了。
两部便可以齐头并进,向北进攻,从而一举收复内陆的失地了。
计划是好的,但鬼知道詹姆斯二世那孙子跑到哪去了。
黄廷带着手下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走回来,对这片地区的变化情况完全不了解。
好在当地有反西亲明的印第安酋长介绍了相关情况,酋长会说西班牙语,那就容易沟通了。
通过了解,黄廷得知詹姆斯二世的部队已经在这一带活动,甚至会去得克萨斯以北的地方,尤其是以洗劫印第安部落为主。
这也是酋长向其提供情报的根本原因,从其所作所为来判断,这些玩意完全就是一群土匪。
话说回来,对方真要是这样的话,己部反倒容易下手了。
用附近的印第安部落做诱饵,便可以干几锤子的买卖了!
黄廷所部没有分散出击,全员集中在一起,隐蔽在一处谷地的话,英军游骑兵是很难发现的。
最多看到天上盘旋的飞机,仅此而已,获得明军的情报基本靠猜……
黄廷以俘虏的全套武器装备,外加赠送一些食品、药品、生活用品为条件,说服了这名酋长为自己充当诱饵。
设伏地点不是平原,而是一处河谷。
这种地方便于隐藏伏击部队,还会限制英军骑兵的机动。
并不需要出动坦克,步兵有火箭筒和机枪,加上大量的手榴弹,照样可以干翻对方骑兵。
勾引猎物上钩也很容易,让酋长派出一些勇士,带着一些牛皮,装作出去交易。
等见到猎物,扭头就跑,将其勾引到冒出袅袅炊烟的河谷里,那就算是齐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