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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1章:北美天王(2 / 4)

度在一尺以上的鲑鱼超过五十万条。

一路上出了少数长得跟明人近似的土著之外,跟没没遇到过一个西夷,看来方圆数千里确系如皇帝所言,是片无主之地。

往坏了说,这地方就算土匪都得失业,因为无人可抢,那些土著比土匪还穷。

往好了说,今后封赏倒是不愁地盘了,在地图上随便一指,就可以赏赐方圆上百里了。

这地方还有个好处,那就是参天大树比人还多,两人合围都抱不过来的树比比皆是。

像上百年树龄的大树,在本土恐怕只能给王公用来修府宅,这里百姓盖木屋都可以享用。

张献忠到了东胜神州,再也不是某新皇的监下囚了,摇身一变又成了“八大王”。

不过嫌之前的绰号太晦气,便改了名字,给“大王”舔了一笔,遂叫“天王”!

因为有了飞艇,在这边可以横着走,想来作为天王也并不过分。

往后登基称帝,成了皇帝,那就是天皇了!

张献忠在路上甚至连国号都想好了——大东帝国!

现在,大东帝国的子珉们正在欢天喜地的砍树,因为总算可以有个安稳的落脚点了。

郑芝莞留下的二十艘大船和五十艘小船正在沿海一带捕鱼,加上岸上的狩猎,基本可以让子珉们填饱肚子。

根据皇帝与地图上判断,这里的气候基本与堪察加半岛相类似。

不过那边有活火山给土地升温,靠近海边的王子港势必会更冷一些。

张献忠特意找了一块以一片树林隔开海岸的地方来扎营,好能避开从海上袭来的冷风。

木屋必须在一周之内建好,因为八月份,这里就开始飘雪了。

再拖延下去的话,恐怕在野外生火,晚上也会冻死人。

这倒是逐渐坚定了张献忠继续往南的决心,因为越往南就越温暖。

目标就是温哥华,那一带的标志很明显,一个河口对着西边一个大岛。

到那里作为最终的落脚点,也便于利用大岛避开冷风侵袭。

等到了温哥华再决定是否继续南下,但就眼下这种情况,一直留在王子港是肯定不行了。

按照眼下的行军速度,走到洛山鸡估计得大后年!

考虑到要与西夷打一仗才行,张献忠又不愿意轻易折损人马,便不打算走那么远去抢地盘了。

担心郑芝莞找不着自己,张献忠一路上还不忘叮嘱手下,要多做较为醒目的记号。

譬如在海边的石头上刻字,再用木头在沿岸搭建巨型标志等等,总之能让船队易于察觉。

郑芝莞知道所部人马肯定不会留在阿拉斯加挨冻,就是去南部某个地方落脚。

不过再来也是明年春末夏初的事情了,这会儿都得自力更生才行。

来到这里的家眷都有一种被朝廷流放的感觉,可能经常吃到肉,便算是最欣慰的补偿了。

张天王做不到爱珉如子,但也不会坐视百姓被饿死、冻死,甚至被当地的土著给杀死。

只要大军不遭遇渔猎困难,务必保证每人每天半斤粮食加上半斤肉。

尽管西海岸以山区为主,可土著数量也相应稀少,捕猎与捕鱼的成果倒是还相当可观。

仅有的马队都是负责外出狩猎的部队,十人一组,每人皆配备刀、枪、矛、弓等武器,遭遇熊与狼群也不怕。

由于这边没有老虎,其他单个食肉动物并不足以同时威胁十个骑兵的安全,反而会沦为猎物。

骑兵不空手而归的话,也不会主动寻找熊狼等动物,还是以猎鹿为主,要是能发现河流里有鱼,还会顺便下网捞一把。

总的来说,到了这里,为了一口吃的,啥都得干。

哪怕是张献忠麾下的大将与三个义子,都要带队出去打猎。

到了落脚点之后,在晚饭之前,张献忠还特意在营里地巡视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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