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啊?
莫说这样的狗鞑子,就真跑来三条疯狗,也照样得被活活弄死!
踩着狗鞑子的脑袋,把刺刀从脑袋里拔出来,再在狗鞑子的身上好好抹一抹!
“把弓箭都带上,这玩意咱还能用!”
“好嘞!”
狗鞑子的腰刀在东宫卫队的士兵看来只能算是战利品,没多大使用价值,在白刃战的时候,威力明显不如安装了刺刀的火枪。
刺刀加火枪的组合最适合没有实战经验的新兵,只要使出全身力气,往前冲就行了,根本就不需要啥招式。
在战场上,最简单的方法最可靠,能拿出训练时的七八分水平,不说直接刺死狗鞑子,也能将其刺伤流血。
“哎呀!”
“咋了?”
“狗鞑子身上有银子!”
“那还不麻利点!都摸出来!我给你看门!快些!”
“嗯!”
结果从三个狗鞑子身上摸出了差不多三十多两银子,看着是不太多,但足够一个班的士兵大吃大喝五六天的了。
摸尸的时候只要不私藏敌人的印信之类的物件,上面是不管的,这算是对广大官兵在战时的默许福利待遇之一。
“给我冲!”
“杀蛮子!”
陈泰很是幸运,打到现在还没有战殁,不过身上已经有了多出伤口,虽然不至于严重影响自身的行动,他也知道这次进攻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身边就剩下四个自己的手下,余下的都是其他牛录的勇士,这便意味着他自己的牛录已经算是被狗蛮子给全歼了。
即便不承认,也是名存实亡,而且他们这五个人能不能活下来还是另一说呢。
周遭的狗蛮子在黑夜里,就像准备攻击受伤猛虎的狼群一样险恶。
看情形,前方不远处便是狗蛮子的炮兵阵地,陈泰便打算带着身边的几个人直接杀过去。
哪怕跟对面的数十个狗蛮子同归于尽,也算是没有辜负皇上对自己的知遇之恩了。
就在他们十一二个人准备大开杀戒之时,对面街角突然传来了清脆的马蹄声。
“驾!”
“屠了狗鞑子!”
“给百姓们报仇雪恨!”
陈泰不禁心里一紧,没想到狗蛮子在这里还埋伏着一股数量不小的骑兵,这下就过于棘手了。
他们虽然有一往无前的决心和勇气,但也不想就这样便被狗蛮子的骑兵活生生的碾压过去。
“放箭射死蛮子骑兵!”
唯一的办法便是开弓放箭,在对方冲过来之前便将其悉数射杀。
“啪啪啪啪……”
然而对方下手更快,在冒出一股白眼之后,有三名手下被铳弹击中,倒在地上。
“轰……”
一颗颗手榴弹紧跟着便被扔了过来,在陈泰一伙人的不远处接连爆炸。
待他们清醒过来之时,地上已然躺着五个人了。
陈泰抬起头,望见自己的正前方出现了一堆巨大的黑影。
那便是狗蛮子的骑兵!
来得甚快!甚猛!
几乎转瞬之际便冲杀到了近前,而己方射出去的箭矢仿佛没有任何作用。
“啊……”
在巨大惯性的作用下,端着长柄大刀的明军骑兵直接将负隅顽抗的猎物扎砍成两截。
这是东宫卫队的王牌部队,也就是祖宽的第一旅的骑兵。
制式武器原本是火枪,但在巷战时,对付没有马匹的敌人,还是用大刀洗街更管用。
东宫卫队的骑兵也跟步兵一样,都是全身重甲。
差别在于,连腿部和手臂都披了铁板。
比起欧陆同时期的板甲骑兵,这种刀枪不入的模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重骑兵。
保护躯干的铁板和头盔连子弹都打不穿,尽管配重很大,但在巷战时并不需要长距离的突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