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点赌资,一群欠了一屁股赌债的士卒也会接下这个悬赏。
“此二人价值五千两!爷亲自给尔等发赏钱!战殁者均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郑绍见到这招管用,立刻再次当众扬声宣布了一番自己所开出的悬赏令,今晚就是有我无他,你死我活的争斗。
为了宰了你们这里两个该死的红夷,老子花钱认了,五千两银子不亏,大爷银子有的是,再砸五千两也不会眨下眼睛!
被一个红夷斩杀四个亲兵,打到牙将吐血,自己还被割破了双手,这样的耻辱,连攻打海盗刘香时都不曾有过。
带着这么多人来进攻偷袭的红夷,郑绍不会在这个时候选择忍气吞声,有仇当场就得报,无须等到明天了。
“还等甚子?宰了此二贼!”
郑绍大喝一声,抄起落在地上的斩马刀,用刀尖点指对面的两个杀气腾腾的红夷,只要手下可以斩下其首级,那么郑绍便绝不食言,一两银子都不会差了。
“小的领命!弟兄们一起上!杀红夷!”
一个机灵的把总立刻应承下来,招呼身边的十几号家伙,这买卖要是做成了一个人少说也能分到二百两银子,机会难得,决计不容错过。
“杀啊~!”
对面的两个红夷委实身材高大,不易对付,可赏钱如此丰厚,众人禁不住诱惑,当兵入伍就是把脑袋别在腰带上的活计,今日得手,那就赚大了。
于是十几个郑军士卒便在银子的激励下,一股脑的冲了上去,郑爷就在后面看着呢,管他红夷、黑夷还是白夷,先剁碎了再说。
“当~!”
汉斯布鲁克见到十几个人在一个看似指挥官的号召下,向自己和迈尔上尉所在的位置冲杀过来,脸上毫无惧色,反而是愈发的亢奋。
他先是一剑搪住率先冲过来的一个海盗,将其踹飞,然后挥舞钉锤将附近的另一个海盗给砸断胳膊。
紧接着又将铁剑刺入侧身海盗的胸口,将剑身拔出,血溅当场,看着正捂着胸口呆立的海盗一眼,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便将其踹翻在地。
郑军士卒所穿的札甲与皮甲,完全抵挡不住汉斯布鲁克手里那锋利的铁剑和蛮横的钉锤的疯狂攻击。
铁剑就是“刺剑”,又称“细剑”,剑身上有血槽,护手呈美丽的镂空状,看上去很是精美,不过仍旧是一把夺人性命的武器。
细窄的剑尖可以从札甲的缝隙里滑入身体,如果遭遇皮甲,就直接可以将敌兵连甲带人一起刺穿了。
由于布鲁克拥有无以伦比的臂展优势,加之刺剑的攻击动作就是以身体迈步前倾,直刺对方上肢为主,所以在拼刺过程中,他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不谙欧式格斗要领的郑军士卒,往往手上的刀还举在半空,胸口就被对方剑尖给刺透了,吃这种亏的不下五六个人,但于事无补,受伤之后的战力就要大打折扣。
杀掉一个海盗就能领取一百个银币的赏钱,而且有迈尔上尉亲眼作证,回去之后,战果不会轻易克扣,这才是汉斯布鲁克搭救这个上司的真正意图所在。
如果可以杀掉二十个海盗,那就能落袋两千个银币,几乎可以快活好几年的了,作为一名雇佣兵,在战场上玩命就是为了赚取尽可能多的钱,然后快乐的消磨休闲时光。
这种事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几乎不可能发生,值钱的东西都被军官给提前卷走了,作为普通士兵,一个月拼死拼活,能赚到十个银币都算是万幸了。
所以布鲁克才选择退出华伦斯坦的蝗虫大军,加入荷属东印度公司,来东方探险,这里被马菠萝那家伙说成是遍地是黄金的地方。
布鲁克起初觉得地方还可以,东印度公司给雇佣兵开出的待遇也还不错,但距离“遍地是黄金”还差得非常远。
但在今夜看来,这句话或许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毕竟不论在世界上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