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写下来的,你看你的手指,上面的伤口还没好呢,就因为你放血放的太多了,你瞧你整个人都憔悴了。”
无名似信非信的点点头,摊开那血衣一字一字的看了起来,看了前面两行,他嘀咕着点头,“嗯,这倒的确是我自己的字迹。”但随即看到后面,他越看脸上的神色越诧异,最后甚至是直接吓得将那衣服往前面一扔,像是碰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不可能,怎么会是这样!”但下一瞬他又否定的摇头,看着自己手指上的伤痕疑惑,“不对,这些都是我自己的笔记,也就是这些都是真的,可是为什么我什么也想不起来?”
“喂喂喂,你们俩完了没有,完了就跟我们哥俩走一趟!”矮个男人话着,随手摘过一旁的松朝着无名掷了过去。
无名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抬手一接,就将那松给接住了,他不高兴的看向满脸诧异的矮个男人,“你干什么?想偷袭吗?”
矮个男人神情怪异,张了张口没有话。
络腮胡见此,上前解释,“这是我们天水城的地盘,你们俩个没有邀请就擅自闯了进来,所以现在我们需要带你们去见我们城主。”
余修不相信的,“你撒谎,你刚才还要杀了我们!”
络腮胡斜了眼矮个男人,笑眯眯,“我三弟素来喜欢捉弄人,你不用放在心上。”
余修气愤的,“你们都砍伤了我的褐土。居然还好意思不用放在心上,我砍你一刀你能不放在心上吗?”
络腮胡听了,摇了摇头,“不能。”
“大哥,这家伙滑头的很,让我好好教训教训他!”矮个男人跃跃欲试的。
“你敢!”余修瞪着他,手掌已经摸向了腰间的药瓶,只要那个男人赶过来,他就将这些化尸粉给撒到他身上去,让他死无全尸!
无名才刚刚醒过来,对人于他来,眼前的人都是陌生的,眼前的景色也是完全陌生的,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那就是对方是一拨人,而自己跟这个鬼头是一拨人,根据自己之前留下的血书,他知道自己此行的目的是将这个鬼头给带去一个叫荔湾的地方。
“荔湾在哪里?”无名问余修。
余修瘪瘪嘴,“不知道,我们都迷路好几天了。”
“荔湾?”络腮胡奇怪地重复了一句,“你们荔湾?”
“你知道?”余修不相信的问。
“哈哈哈哈,蠢货,荔湾在西边,你们往东边走干什么,这里可是天水城,你这样走下去还不是越走越远了,两个蠢货,哈哈哈哈”矮个男人毫不留情的嘲笑起来。
余修恍然大悟的“哦”了一声,难怪他们走了这么久都没有走到,原来是走错了方向。
“行了,虽然你们是无意闯进了这里,但是你们还是得去见我们家主一趟,这是规矩。”络腮胡理了理腰间佩戴的两个比余修脑袋还大的铁锤,佯装谩不在意的道。
余修缩了缩脖,询问的看向无名,怎么办,是殊死一战,还是乖乖夹着尾巴跟人走?
虽记忆丧失了,但是某些习惯还却被完好遗留了下来,例如,喝酒!
“跟你们去可以,不过你们那儿可有好酒?”无名拍了拍身上的乱七八糟的树枝树叶,又点了一下酒葫芦,丝毫不见客气的问道。
络腮胡爽朗的笑了一声,“别的没有,酒水却是多的数不胜数,十年的桃花酿,十八年的女儿红,二十年的兰陵美酒,还有我们二少爷自己亲手酿制的葡萄酒,只要你有那个本事,你想喝什么就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