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朐县已经不足五十里。
官道上,田丰望着已经升到了最高处的太阳,随即开口道:“公义,按照如此赶路速度,今日能否抵达朐县?”
高顺立即摇了摇头。
“田从事,运粮车行动迟缓,且只能走宽敞大道,若按照这个速度行进,只怕要明日晌午才能抵挡朐县!”
闻言,田丰当即皱眉道:“不行,加快速度,今晚之前一定要抵达朐县!”
高顺皱了皱眉头,劝道:“田从事,牛马体力终究有限,若过度驱赶,恐怕会力竭而死。”
“死了就做成干粮!”田丰面色坚决道,“眼下情况危急,些许畜生也顾不得了!须知咱们带着粮食早到一刻,便能活人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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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高顺沉默了片刻,才郑重一抱拳应道:“末将明白了!”
……
朐县。
当张绣带人闯入县衙,并且要士仁带领满城官吏前往城外迎接林朝时,士仁其实是有些懵逼的。
倒不是说有什么问题,只是林朝乃一州之镇,若是替刘备出巡徐州各地,自己也会提前收到传令才是。
可是,人都到了城门口了自己还不知道,就有些……
怎么说呢,士仁做贼心虚,自然有些惴惴不安。
不过他也不傻,早在侵吞赈灾粮款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所以眼下朐县中的百姓,自然都是安居乐业的。
嗯,若放在承平年间,上面有人提携,报一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盛世景象也是可以的……
至于那些吃不饱,穿不起的百姓……士仁向来为人心善,见不得这些穷苦人家,早就将他们赶走了。
所以士仁很放心,甚至以为这次非但不是危急,反而很有可能是自己的机会!
久闻林长史最善待百姓,若是见到城中如此景象,说不准回去就在主公面前为自己美言几句。
届时,高升之日不远矣!
与他有着同样想法的还有糜芳。
这家伙差点兴奋的跳起来。
林长史日理万机,平日里自己根本接触不到。眼下有了机会,怎能不好好把握!
糜氏的财力天下皆知,只要他林子初踏入了朐县,自己保证能把他……伺候的舒舒服服的!
自己付出的,无非是些美人钱财罢了。可林长史要是一高兴,跟州府打个招呼就能提携自己。
这可是天赐良机啊!
士仁与糜芳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坚决。
“传令,命县中所有吏员即刻动身,随某前往城门口迎接长史!”
而忠直的林长史,此时就坐在城门口,等待着士仁与糜芳的腐蚀。
只是……在朐县官吏的想象中,一向算无遗策的林长史,怎么也得是那种风华绝代,智算通天的人物。
相貌上不说天生异象,也至少得仪表堂堂,一表人才吧。
可是,眼前这个坐在城门口,一手一只鸡腿吃得满嘴流油的青年男子,怎么也跟‘林子初’三个字沾不上边。
士仁与糜芳对视一眼,又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失望。
传说中的林长史……就这?
不仅他们如此,朐县大小官吏也都微微摇了摇头,难掩目中的失落。
“哼!”
太史慈见状,不禁冷哼一声,手已经按到了腰间的佩剑上。
士仁和糜芳这才如梦初醒,急忙率众躬身行礼道:
“参见长史!”
不管眼前这人为何如此不堪,反正他是林子初没错了。
林朝却没有理会这些人,而是十分专注地对付着手中的鸡腿,啃得不亦乐乎。
前几天将随行的干粮分发给了百姓之后,林朝这几日可谓是风餐露宿,吃也出不饱,馋的要命。
不仅他一人如此,一众随行的二代们,除了关平之外,也都没过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