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下,林朝手中把玩着荀采留给自己的银簪。
这支银簪样式普通,做工也很粗糙,并无稀奇之处。
可上面却有一层包浆,显然是长期把玩所致,代表了它曾经的主人对它的钟爱。
银簪握在手中,林朝心情有些复杂……
今日没有见到荀采,林朝心中有些失落,但也有些庆幸。
坦白来说,林朝见了荀采之后,他压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两人相处不过一天一夜,说过的话,更是不超过十句,压根算不上了解,自然也没什么共同话题。
一旦相遇……
嗯,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但不得不说的是,林朝的确对荀采心有好感。
那就只能入乡随俗,适应这个时代的方式了。
先成婚,再相知。
嗯,反正迟早会见到荀采,得先准备准备。
这个时代的女孩子最喜欢有才华的人,而荀采本身就是才女一枚,应该更喜欢满腹诗书的才子。
林朝眉梢微动,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说不得我林子初,也要当一次文抄公了。
抄谁呢?
林朝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些描绘爱情的诗句。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这个不行,二人哪有什么曾经。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这个太苦逼了,显得我跟条舔狗似的。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还是不行,太露骨了。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这个倒是不错,只是……与现在的情景不怎么匹配。
愿为西南风,长逝入君怀?
额……这个好像是女方的视角。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我去,说好的不准开车呢。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这个太肉麻,要吐了。
想来想去,林朝终究还是想到了一句比较合适的诗词。
嗯,等见面时,用深情地口吻吟出来,在配上某这副英俊的面庞,定能将荀采小姑娘迷得头昏脑涨,芳心乱颤。
明明一窍不通,却要假装情感大师,最后却只能感动自己,说的就是林朝这种。
林朝正思索间,却听到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门外何人?”
林朝微微一皱眉,开口说道。
“子初,是某。”荀谌的声音传了过来。
林朝起身,走过去打开了房门,果然看见荀谌站在外面。
“友若,这么晚了,何事找我?”
荀谌面无表情道:“子初,你跟某来,女荀要见你。”
什么,荀采要见我!
现在?
“友若,这个时辰,你确定是令妹要见我?”
林朝满脸疑惑,明显有些不信。
难道,荀采比我还急不成?
“莫要啰嗦,跟某来就是。”
荀谌语气已经有些不高兴了,拽着林朝就往外走去。
“友若,莫拽,莫拽,还请容某更衣。”
“不用,莫要耽误时间。”
林朝被荀谌拉着,走出门口,在街上不远处见到了大舅哥荀棐。
只是此刻荀棐看林朝的眼神,让林朝有些不自在。
那就像是看一头猪的眼神,还是一头即将拱了自家水灵灵的小白菜的蠢猪!
“子初,舍妹要见你,请跟某来!”
荀棐已经懒得跟林朝客套,上来就直奔主题,说完就转身而去,也不管林朝跟不跟上来。
接着,二人把林朝带到了荀氏另一处别院中。
三人刚刚走进庭院,就见到荀采款款而出。
时隔半年,林朝终于又见到了佳人。
见到荀采的这一刻,林朝原本准备好的千言万语,却一句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