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都给这个乞丐一百元,乞丐一开始心怀感恩,后来拿得多了,渐渐就觉得,每天拿富翁的一百块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忽然有一天,富翁不给他钱了,你说,乞丐会感激他吗?!不会的,乞丐会觉得,是富翁欠了自己的每天一百块,自己反而成为债主了。”
米冉一边说,一边倒了一杯茶。
林粒十八岁闯荡江湖,出名的早,很多道理她还没有搞懂,就过上了人上人的日子。如今,生活才让她补上了这艰难的一课。
米冉继续道:“从前,美美和阿木活得穷困潦倒的。忽然有一天,你出现了,你就是那个给他们每天一百块钱的富翁。他们习惯了你带来的财富,渐渐觉得,你给钱是理所当然的。然后忽然有一天,你落难了,没有办法给他们一百块钱了,他们就主动变成那个债主乞丐了,觉得是你欠了他们的钱,怎么还会有好脸色?!”
林粒都听呆了,她怎么都没有想到,原来人性竟然是如此的——
偶尔给个一百块钱,他们对你感恩戴德的。天天都给,他是你的债主了……
米冉轻轻呷了一口,道了句:“好茶。”再继续道:“所以啊林粒,没有把控好这个尺度的人呢,是你自己。对待阿木和美美是这样,对待冯戈,你也是这样。你有钱,光光给他们有个屁用。都养成了一群不知感恩的蛀虫,把你卖了都不知道。”
“……”
林粒不得不承认,这话虽然难听,但是很有道理。她忽然觉得自己可笑起来,原来斗米恩升米仇吗?她亲手缔造了两个仇人,还不自知。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她心中止不住的苦闷,于是拿出冰箱里的两瓶啤酒,倒了一杯,一饮而尽。
米冉看她拿出来的是大麦酒,这种大麦酿造的啤酒,她从前写作的时候,就很喜欢喝来提神的,于是就要来了一只玻璃杯,也尝了几口。
味道清冽,入口绵密,口感实在是太好了,她不禁道:“这什么牌子的酒?回头我也买两箱来。”
“是俄罗斯契科夫庄园的典藏版格瓦斯大麦酒,一瓶酒就价值三千美元。”林粒一边喝着,一遍无奈道:“我拿去网上发表转手来着,他们都不肯相信这是正品。”
“这肯定是正品。”米冉还是有鉴赏能力的。
“正品又怎么样?对我来说,它现在只是卖不出去的闲置品,还不如自己喝了。”
米冉又倒了一杯:“那我今天算是托你的福了,喝到了这种珍藏级别的大麦酒。”
“该说谢谢的是我,”林粒颓废道:“你让我明白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斗米恩,升米仇。”
米冉喝完了整整三杯酒之后,才道:“其实你也别这么丧气嘛,说不定事情还有回旋的余地呢?”
林粒摇了摇头,她们能找的关系都找了。但是这桩案子太严重了,是□□总理亲自过审的,平头百姓,谁都不愿意牵扯进这么大的案子里。
“米然,你经历过这样的绝望吗?”林粒凄凉一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米冉有些醉了,就打开了话匣子: “被罚几个亿没经历过,我最绝望的一次……就是被一个编辑背叛了。”
“背叛?”林粒好奇道:“什么编辑?怎么背叛的?”
“哦,我工作之余,兼职写小说的,曾经有个编辑和我很要好……”
然后就是一个狗血的故事了——
有个富二代,想捧自己的嫩模小情人进娱乐圈,就别出心裁,想把小情人包装一下,打造成一个才女。
但是小情人没有文化,根本不会写小说怎么办呢?就拜托编辑请枪手写啦。但是编辑手下没有枪手怎么办呢?!就把人家的稿子拿过来,说成是小情人写的啦。
没错,那个倒霉催的“人家”,就是她。
“那是我很呕心沥血的一部作品,反响和成绩都很不错的。但是我怎么都没有想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