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
程潇潇踢开挡路的丧尸,她谨慎的走进基地中心的宴会厅,然而原本华丽的大厅早就变成了一片废墟。
程潇潇站着这片废墟之中,看着那如同天神降临一般的男人,利落的用掌心的雷电猎杀残余的丧尸。
几乎是一瞬间,程潇潇就认出了眼前这个俊美异常的男人,迟朝。
想到之前几次,程潇潇接连两次拒绝迟朝的场景。
容貌清丽的美人,在心里狠狠的唾弃了一下之前的自己,真是见了鬼,每次都能在自己最落魄的时候,遇见迟朝。
是的,落魄,对比身穿劲装,又酷又帅的迟朝,程潇潇这一身用落魄来形容真的一点不为过了。
墨色的长裙上,斑斑驳驳的血迹,还有破烂不堪的裙摆,把她一双纤细修长的美腿都漏了出来。
更别提经过一天一夜的奔波,她原本精致诱人的妆容,也变得灰头土脸了。
可是现下她别无选择,要是不靠着迟朝,她一个弱女子,没有人帮助,根本不可能安全到达大基地。
凭迟朝的视力,他自然是早就看见了程潇潇,即使一身血污的站在废墟中,苍白的脸上甚至还沾了泥土,都掩盖不住的迤逦的容颜。
而她此时正一脸的害怕,像只受惊了的小白兔,让人心生爱怜。
可是迟朝也是有脾气的,像他这样的天之骄子,还只在程潇潇这里接连碰壁了两回。
一只白切黑的小坏兔子,这是迟朝给程潇潇下的定义。
然而下一秒,这只坏兔子就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的朝迟朝扑来,一路小跑的撞进了迟朝的怀里,也撞进了他的心里。
女孩子的身子又软又娇小,和迟朝高大的身形比起来,显得那么可怜柔弱。
迟朝只要稍稍一伸手,就能把这只可爱的小兔子,整个的圈进自己的怀里,。
的脸上脏兮兮的,但是衣裙露出来的干净位置,却白的像初雪一样腻人。
程潇潇直接伸出双臂,紧紧的环住了迟朝的腰,仰起巴掌般大的小脸,怯生生的望着迟朝。
“哥哥,我好怕。”
【作者题外话】:程潇潇:”只要我脸皮够厚,你们就看不出我脸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