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李四已经准备好了,您说我记录即可!”
李四过来的时候,直接带好了笔墨纸张,找了张桌子铺开便等着记录了。
“用毛笔记录?”
赵彻蹙眉。
关于种植和养殖技术的记录还是很多的,毕竟每一种农作物和动物的种植饲养技术都是有区别的。
赵彻要是原原本本的讲出来,恐怕最少也是一本十几万字的著作。
本来这个时代没有电脑打字机,记录就全靠人工手写。
要是再用毛笔的话,速度自然也就更慢了。
这么想着,赵彻直接拉开了自己桌子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支钢笔还有一沓纸。
“来,李四你试试用这个笔写字!”
“这也是笔?”
李四蹙眉,赵彻手中的钢笔,看上去十分漂亮,也很精巧的样子,但又没有毛刷,那怎么写字?
“此物名为钢笔,不需要蘸墨水,可以自动出墨,而且笔尖是硬的,不用担心晕染,写起来的速度自然也会很快!”
“钢笔?”
李斯半信半疑的接过钢笔,然后随手在纸上写了几个字。
“公子,这钢笔还不如毛笔呢!”
赵彻无奈扶额,看着李斯用拿毛笔
的姿势拿着钢笔,哪能好用嘛。
“李四,这钢笔不是这么用的!”
赵彻说着,给李斯掩饰了一番钢笔的用法。
只见他拿着钢笔,在纸上快速的书写了起来。
笔锋刚劲有力,字迹清晰,而且比毛笔书写出来的文字要小了不少,这样一来,一张纸上能记录的文字就更多了。
最关键的是,赵彻用钢笔写字的时候,几乎没有停顿,写字的速度十分迅速。
不像是毛笔,每写完一个字就要稍作停顿,否则墨迹未干的时候,很容易晕染。
“公子,能让我试试吗?”
李斯看着感觉有些手痒,便出言跟赵彻讨要了起来。
“当然可以,你试试吧!”
赵彻将钢笔递给李斯,示意他先学着使用一下。
看得出来,李斯的书法还是不错的,但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还是有所区别的。
再加上,李斯又是第一次使用钢笔,所以刚开始的动作有些笨拙。
不过,随着李斯慢慢熟悉,书写的动作也越发流畅稳定了起来,并且速度也跟了上来。
“公子,这钢笔真是奇物啊,虽然没有毛笔的大气磅礴,但用来书写,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李斯十分震撼的说道。
毛笔书法,除了用来记录之外,其最大的价值还是在于其观赏性。
但要论起实用性,钢笔自然是远超出毛笔不止一筹了。
毕竟不管做什么事情,讲究的都是一个效率,尤其是在记录这方面。
可能用毛笔一个时辰才能书写七八百字,但是用钢笔的话,只要熟练了,一个时辰至少也能写出好几千字来。
李斯的发散性思维再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钢笔的出现,除了让自己记录的时候更方便一些,还有什么作用呢?
钢笔不用蘸墨水,这就意味着可以随身携带,走到哪里都能使用。
钢笔书写速度的加快,也就意味着日后无论是抄写书籍还是其他什么方面,都能有很大的效率提升。
李斯还记得,自己求学的那个时候,书籍一直是十分昂贵的东西,那个时候的李斯根本买不起。
因此,李斯大多数时候,都是自己买来空白的竹简,然后用毛笔抄写别人书籍上的内容,再拿回去研读。
而现在,纸张的发明,代替了竹简的笨重和昂贵。
钢笔的出现,又加快了书写速度的提升。
这两者结合在一起
,日后的书籍价格自然会比以前要便宜许多。
或许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