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团,他磨磨蹭蹭地把剑鞘放到书案上,拿着那宝剑比划来比划去,实在是不知道该砍掉哪里好?
脑袋?开玩笑!手指?肯定不行,他是文人,少了根手指没准被说成是容貌不端,连官都不能做了。
突然,他脑袋中灵光一闪,“夫人,断发如断头,我把头发斩掉一半,可以吧?”反正头发是束在冠中的,垫上些东西别人也看不出来。
沈诺岚冷笑,“既然断发、断头是等同的,那直接从脖子上断开吧。”
她这显然是不同意。白平昌想来想去,还是砍掉一根脚趾好了,藏在靴子里别人不知道。
白平昌一点一点地把左脚上的靴子脱掉,又把袜子去了,他可怜兮兮地看了沈诺岚无数次,希望她能饶过自己,可惜,她只是一脸平静地坐在那里。
看了看自己整整齐齐的五根脚趾,白平昌摸摸这个,摸摸那个,砍哪根他都舍不得啊,比砍亲生儿子还痛。
最终,他选好了,就小脚趾吧,中间的不好下手,大脚趾可比小脚趾粗多了,还是选最小的好了。
把宝剑竖在脚边,白平昌咬咬牙,用力砍了下去,随即发出一声压抑的惨叫。
他重重地喘了好几口粗气,大着胆子看向自己的脚,惊讶地发现小脚趾还在,上面只划了一道浅浅的伤痕,连血都没出。
他眨眨眼,看看沈诺岚,却对上她冰冷轻蔑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