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摇滚,酒水。
晚上十二点,酒吧热闹不减。
一束白光从舞池里贴身热舞的男男女女扫过,最后照在了靠墙卡座上。
最中央的青年长相清秀温和,头发打理的很好,染成冷茶棕,烫着小卷,看着有点文艺范,很是讲究。
其余几人挨靠,坐在周围拥簇着他,喝酒说笑,场面和谐。
“谭哥最近还会再出去旅游吗?”有人醉醺醺地问。
“什么旅游,谭哥那叫旅行,环球旅行。”别人纠正,引起一阵笑声。
谭竖看了眼手机,有些意兴阑珊。
大概是刚刚结束的那段漫长旅行让他认识到了许多未曾见识的风土人情,令他得到了思想上的升华,现在再看这群狐朋狗友,怎么看都觉得俗气愚蠢。
虽说有个无聊的壳子不是他们自愿的,但装个有趣的灵魂可以是自己选择了吧?
除了吃喝玩乐几乎没有别的事可做,这群富二代简直无聊透顶。
谭竖越想越觉得不快乐,也没搭理他们的揶揄,利索起身。
“哎,谭哥你干嘛去?一起啊。”
“放水,”他侧头,隐有不耐,“怎么着,你要去给我扶鸟?”
那人立马闭嘴了。
“哗——”
指甲修建齐整的手拧开水龙头,清澈水流冲洗着白净的掌心。
十一月底,温度已经不复夏季那般热情似火,像位有点冷漠疏离的冰美人,散发着浅淡冷意。
凉水在指缝流下,整个手都凉丝丝的,谭竖心情稍微好点,忍不住多冲了一会儿。
他有点后悔头脑一热来参加这个狐朋狗友们安排的聚会。
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去骚扰几下叶梓,听一耳朵对方跟新队长缠缠绵绵的爱情八卦。
叶梓,谭竖的多年好兄弟,人帅性子野,年纪轻轻就在电竞圈杀出一条血路,最近网上就有很多跟他有关的新闻热帖,人送外号“行走的小炸|药包”,走哪儿炸哪儿。
谭竖最近唯一的乐趣大概就是奔赴第一线吃叶梓的恋情瓜。
对方有个暗恋很多年的人,正巧最近两人成了队友,这不就是巧他妈给巧开门,巧到家了。
谭竖立马化身瓜田里的猹,努力获取最新状况,不时出谋划策,争做新世纪最强狗头军师。
只不过,他总怀疑叶梓这个逆子对他有所保留,两人指不定偷摸背着他干了什么不能说的坏事。
想到这,谭竖瞬间忧伤。
可恶,快乐源泉也不纯净了。
虽然叶梓总是嫌他太能叭叭,时不时威胁他拉黑屏蔽一条龙,但谭竖还是喜欢在对方耐心底线上反复横跳。
人活着,可不就是为了追求新鲜刺激~
谭竖就差把“喜欢作死”四个字刻在脑门上,广而告之。
还好他们俩情比金坚,父慈子孝,这段友谊一直没有走到头。
他看了眼窗外漆黑的夜幕,忽然有点想念好大儿叶梓,想要跟对方分享一下此刻的无聊。
视线下挪,谭竖顿住了。
一窗之隔,外面台阶上,蹲着个穿黑色外套的年轻男人。
对方长着一张凌厉漂亮的脸,如果用一种东西来做比,大概是艳丽馥郁的带刺红玫瑰。
而此刻,男人修长指间夹着一根燃着火星的香烟,轻轻吐出一个轮廓完整的烟圈。
淡淡烟雾升腾而起,渐渐和周围空气融为一体,有点飘渺。
那张优越出众的脸上,神色寂然,又颓又丧。
不知怎的,谭竖觉得对方大概在为什么而伤感惋惜,因为他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遗憾不甘。
那颓丧并不是完全的一潭死水,其下隐藏着仍旧炽热的火苗。
这种感觉很奇妙,明明他们之前从未见过,谭竖却能第一时间推断出对方的情绪。
大概是有那么点牛逼在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