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雨虫同样出自东漠国,但这个虫子没什么大用,无非是肉质鲜美,还有就是结茧化蛹的那半天,提取出的幼蛹能够解大多数的蛊毒。世人皆认为,蛊虫是看得见的虫子,会钻进人的身体里寄居,只要把蛊虫赶出去就好了。而东漠国的蛊虫,却大多是一种毒虫,它会化入血肉之中,成为一种具有牵制作用的毒。
“有了这个,那小子的命至少能保住。”王老太太道,“金雨虫可以隔绝同命蛊的感知,服下虽不能解开身体里的蛊毒,但对方若是身死,就不能影响到他。”
阿玉:“要是阿佑哥哥出了事呢?”
“对方不能独活。”
阿玉就似模似样地叹了口气:“唉,这种东西就不应该留存在世上,它太可怕了,阿奶,听说同命蛊是从口入的,以后外面的东西我可不再乱吃了。”
“你这个小馋猫,还能忍住不吃?”
“我很少吃外面的东西呀!”阿玉赶紧给自己正名,“我们去游学这几年,都是五哥哥和七哥哥在做吃的,他们现在都有一手好厨艺啦,我都吃不惯外面做的饭菜了。”
王老太太可不信她:“我看你这一路上,也没少吃。”
阿玉嘿嘿一笑:“路上做饭的叔叔,还教过五哥哥厨艺呢!”
路上做饭的是赤甲带的伙夫,其实也是赤姓队伍,祖上御厨出身,做了几年暗卫,手艺也没怎么生疏。
两人说笑了一阵,又带着金雨虫去找端方大师。
端方大师很惊讶地看了阿玉一瞬,没想到,她气运真的好至如此。
若非气运,是绝不可能如此巧合的。由此,端方大师对阿玉反而更为客气些,王老太太见了,不动声色将阿玉往身后带,并不再让他们二者谈话。
秦怀要用金雨虫治病,只能端方大师和普济寺里的僧人操持,王老太太就带着阿玉先在寺里禅房住下。
阿玉性子活泼,不过半日功夫,就把整座普济寺逛了个遍,六百多个僧人,她几乎都记住了人家的法号,再见便能甜甜喊一声某某师父。
僧人们本见这位小施主福缘深厚的相貌,再看她如此热情,自然也喜爱她,还有僧人把自己珍藏的经书都送了两本。
原以为小姑娘不会太感兴趣,结果阿玉捧着一本经书,还正儿八经看了起来,看到吃晚食的时候,她甚至去询问僧人们佛经释义。
她还不知道,自己这一番动作,都被传入了住持的耳中。
晚食后,住持便找到了她。
“小施主,我看你和佛门很有缘分,不如做个俗家弟子,也全了和佛的这份渊源,如何?”
“老和尚,别逼我说些不雅观的话,到时惊扰了佛主,可怪不得老婆子我粗俗!”王老太太忽然出现,护犊子似的护着阿玉。
她开始有些担心,阿玉这些年在外头是如何过的,孩子长大了,开始发光了,这些个人也发现了她的好来,都来抢人。
住持:“……”
这真的是传闻中的永昌郡主,贵女典范?
不像啊。
秦怀在普济寺治了三天,阿玉就刷了僧人们三天的好感。
第四天时,秦怀醒了,睁开眼就看到在自己床边打瞌睡的阿玉。
阿玉穿着朴素的浅灰色衣裳长裤,头上扎着素色的绢花,却难掩她少女的灵气。
秦怀伸手,想把自己身上的被子给她盖上,却惊醒了她。
阿玉惊喜地望着他:“阿佑哥哥,你醒了!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秦怀不说话,而是一把握住了阿玉的手,手指忍不住颤抖。
“你怎么了?”阿玉感受到秦怀的害怕,“是哪里还不舒服吗?阿奶说,你现在应该身体好转了才是——”
“嗯,我怕。”秦怀还是没松开她的手,只是力道放轻了些,“对不起,我弄疼你了。”
“阿佑哥哥,你在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