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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不急(1 / 4)

两边同时换下主力的时候,勇士领先着17分。

而比赛,只剩下了最后的不到四分钟。

这比分差距,加上剩下不多的时间,马刺这个时候选择放弃这场比赛,也是合理的。

但……

“太可惜了,太可惜了,如果马刺能够坚持下去,不在这个时候放弃比赛,斯大是能够冲击更高的单场得分记录的……”

马特·古迪卡摇着头,他对马刺提前放弃这场比赛的行为,大失所望。

一旁的马夫·阿尔伯特也是同样的表情,在比赛已经盖棺定论,林星的数据、得分也已经停止了增长。

他摇着头,开始总结:“很显然,斯大的这场高分表演,和上个赛季末大卫·罗宾逊的高分表演,完全是两个概念。”

“首先,我们能够肯定的是,斯大没有故意刷分……”

为什么这么肯定林星没有故意刷分呢?

看看狂人的投篮命中就知道了,上半场13中2,都铁成科比了。

狂人还是这场比赛林星最大的帮手,他都铁成这批样了,林星就算想传球,传给谁啊?

所以说,这场比赛的林星切换到科比模式,也是逼不得已。

“其次,我们能够确定的是,斯大的每一分,对勇士来说,都是无比关键的。”

为什么说林星的每一分都是关键的呢?

半场比赛结束时,勇士甚至还落后了马刺4分。

而第三节,林星单节轰下29分,正是勇士紧咬着比分,甚至还反超了比分的原因。

三节结束,勇士也就领先了2分,比赛的局势仍然扑朔迷离。

而第四节,林星单节再轰22分,也是勇士锁定胜局的原因。

所以,没有林星的爆发,就没有这场比赛勇士的胜利。

“所以就含金量而言,斯大的74分,应该是历史之最了。”

为什么是历史之最呢?

首先,排在林星头顶的单场得分,就只剩下了威尔特·张伯伦的100分,和威尔特·张伯伦的78分了。

但和上将的73分一样,张伯伦这两场高分,也带了点刷的意味。

尤其是100分那场,张伯伦刷到最后,对手只能用犯规阻止他。

和上将那场73分,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包括张伯伦78分的那场,他出手了足足62次。

并且这场比赛,大帅还输了。

林星的这场比赛赢了,出手也就47次,命中了28个球。

靠着9个三分,9个罚球,以59.6%的命中率,高效的轰下了74分。

刷分?

真要刷分的话,这场比赛的林星,刷个100分,难度很大嘛?

林星:很大,体能不允许啊!

说白了,现下的篮球,和当年张大帅时的篮球不一样了。

当年张大帅的篮球,技战术配合匮乏,防守也不像现在,富有层次感。

就拿张大帅来说吧,费城勇士队的战术就一个,把球给张大帅。

什么后卫,什么前锋,那都是传球的工具人,目的就一个,成功的把球送到张大帅的手里。

虽然说——

把球给队内最好的球员,怎么就不是一个好战术了?

但费城勇士的这套打法,也忒简单粗暴了。

尤其是他刷100分的那场比赛,就一个打法,中距离接球,然后跳投。

什么突破,什么双后撤,什么背打,统统都不需要。

所以说,即便是前世,都有一堆人喊着:81分比100分的含金量高多了。

林星的74分也同理,别看他比科比的81分还少了7分。

要知道,科比81分那个时代的得分,又比眼下这个时代简单一点。

毕竟,那是nohandcheck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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