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摆上一排大黄弩,他们也敢硬顶着来。
战死,就是这些人最推崇的方法。
这样,他们就可以回归他们信奉的神的怀抱,活在一个永恒的神国,永远勃起,永远有美人美酒。
…………………………
“点子扎手!”黄匡惊呼道,他直接扔掉手弩,抽出马刀。
其他骑士也纷纷丢弃手弩。
这一战,只能硬碰硬了!
“来吧!该死的匈奴蛮子,让吾等看看,究竟是你们日夜骑射锻炼出来的技战术厉害,还是我等日夜操练,训练出来的劈砍之术有用!”
黄匡将马刀高高举起,在额头前平行,然后向前一挥,大吼一声,就像他曾经在故事里听说过的那些百年前甚至几百年前的的三秦子弟兵一般,慷慨激昂,视死如归的迎向了匈奴骑兵。
赳赳武夫,国之干臣,血不流干,死不休战!
自古以来,关中子弟,就没有在夷狄面前退却的!
匈奴骑兵的速度很快,快的让人难以想象。
特别是在这种短距离的爆发上,他们的战马速度起码是汉军战马速度的两倍。
他们挥舞着马刀,虽然他们的武器不如汉军。
但是,速度可以弥补一切。
汉匈两国最精锐的骑兵,在这平原上交错而过,彼此的马刀相互辟出。
一阵阵金铁交鸣之声,彼此响起。
匈奴人在一百步外停下了战马,而汉军骑兵则只冲出了五十步,就再调转马头。
此刻,方才的战场上,已经是倒伏了无数尸体。
有汉军的,也有匈奴人的。
不过……
黄匡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马刀上的血迹,他兴奋的撤掉了自己战袍,然后将臂膀包扎起来。
方才,那个匈奴骑兵的马刀,在他的左手臂膀上留下了一道深可见肉的纪念。
不过,他却割下了他的脑袋。
事实证明,细柳营中的艰苦训练,没有白费。
过去数百个日日夜夜,在教官鞭子下,在上司督促下的枯燥练习也没有白费。
因为,现在,汉军骑兵还有两百七十余。
但匈奴人却至少遗尸八十具!
他们,占据了绝对的人数优势和速度优势。
但是……
却一败涂地!
而此刻,在这些匈奴骑兵身后,汉军的主力已经全速冲过来了。
黄匡扭头,看了一眼孙振,问道:“校尉,可还撑得住?”
“好兄弟!”孙振一甩自己脸颊上的鲜血,咧着嘴笑道:“我还死不了!”
他回收瞄了一眼,在他身后正在全速冲来的匈奴主力,一挥手道:“走,我们绕过敌人!”
说着他就用马刀挑起了一个在地上已经被践踏的稀巴烂的人头。
这是他的战利品。
也是他恢复家族荣光的证明。
“祖父大人,孙儿没有辱没您的威名!”
北地都尉孙卬,他的祖父,也是天下知名的忠臣义士与英雄。
更是他自小就仰慕的偶像。
现在,他终于可以堂堂正正的回到家乡,将他的神主牌,重新拜访到宗祀的正中,在其上再次刻上‘故大汉瓶候孙公讳卬老大人’的字样,甚至于送入凌烟阁,受天子册封,为一山之主,一河之伯。
为此,被匈奴人在脸上留个记号,顺便送一只耳朵给他们,值!很值!(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