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炀似乎是故意的,他不亲吻她的唇,只是看着她。看着她脸上微妙的变化,看着他因自己而情难自禁。
不过两分钟,林馥馥就忍不住轻颤,她终于小猫似的轻轻唔了一声。
莫炀放开了抓住林馥馥的手,转而抓住她的下巴,让她侧过头来对着自己。
“喜欢么?”他轻声问。
林馥馥知道自己是喜欢的,尤其现在,她整个人虚脱无力,想要攀住什么,于是她伸手圈住他的脖子。但事实上她是不想动弹的,可是她真的很想吻他。
林馥馥第一次主动朝他靠近,想亲吻却又害羞。
但莫炀却始终不主动,互相近在咫尺的唇,他看了看,笑着。
“来,亲亲我。”他太了解她了,于是给了她一个台阶下。
林馥馥的情难自已早已经抵过了矜持,事实上,即便是他不说这句话,她也会试着鼓气勇气吻他。
唇齿交缠,她把自己刚才所有想要呻.吟全部化在这个吻里。
她凭着记忆学着他的动作,先是亲他的唇,再小心翼翼地用自己的舌尖撬开他的唇齿。
莫炀也引导着她,他的手轻轻摩挲着她的颈,让她放松,让她慢慢来,不着急。
……
林馥馥早就有预料自己可能在浴室里就被莫炀吃干抹净,果然不出所料。
当两个湿漉漉的身影交叠出现在镜子里,画面是无限的春光。
虽然林馥馥的手部受伤,但不能阻止莫炀为所欲为。
年轻的莫炀,用自己行动证明了什么叫做如狼似虎。
= = =
爱睡懒觉的林馥馥第二天直接睡到了日晒三竿。
她觉得自己实在太累了,而且实在太困了。
林馥馥悠悠转醒的时候,身边的莫炀早已经不在了。床很大,所以只有她一个人的床就显得特别空旷。她心里有那么一刻小小的失落,继而翻身起床。
他去哪儿了?
林馥馥甚至都还光着脚,她几步走到楼梯口,才发现厨房里好像有动静。再往下走,就看到莫炀站在琉璃台前。
上午的暖光打在莫炀的身上,他穿着居家休闲,白色的棉质长袖,烟灰色的棉质运动裤。琉璃台前放着一个PAD,莫炀时不时看看PAD,时不时动动手里的食材。即便是一脸的疑惑,但他的五官还是依旧好看。
那么多年,莫炀的脸似乎长得越来越精致,褪去少年的青涩,现在他俨然是一副成熟男人的模样。但他今年也不过才二十六岁。
人们都说男人三十一枝花,四十花中花。莫炀现在显然还是一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正是最美好的时候。
但到了女人这里好像就大不相同。
这个社会上对女人总是有很大的偏见,都说女人到了四十就成了豆腐渣。
林馥馥其实很不喜欢这个社会上对女性的这种说辞,就她接触过的很多女性来说,像杂志社的主编今年也已经四十岁了,副主编也已经三十多岁了。但她们在林馥馥的心目中就是很优秀的人,她们美丽大方又有头脑,不比任何一个同龄的男人差。
林馥馥就这么静静站着看莫炀了一会儿,看他认真看他忙。
他在做早餐对吗?
可是他的样子看起来好生疏,却也真的很迷人。
莫炀不经意抬头,就看到了站在楼梯口的林馥馥。
“醒啦,睡够了?”他明显是在笑话她。
林馥馥听出他的语气,害羞地点点头,“你在干什么呀?”
莫炀拿起了自己手上的黄豆,说:“我准备打豆浆。”
林馥馥闻言走过去,问他:“你知道要怎么打豆浆吗?”
“好像很简单。”莫炀单手插在腰上,“就是把泡好的豆子放到豆浆机里就可以了,是吗?”
他看食谱上就是这样的,不过这样是不是太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