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少的,一笔一划的好歹没超出大方格,整体来看整齐了许多,从这也能看出小家伙在写字时是非常的耐心的。
就像现在本子上是小家伙写的一首古诗,古诗内容他早就会背了的,刚才就是默写下来的,其中还有几个笔画多的字,小家伙也写的很好。
老母亲很欣慰,温柔的拍拍他的小脑瓜,赞了他一句,虽然她不记得她三岁时会不会写字,但就是会写也写不到小宝这个程度的。
她记得她有一次去马兰芳家,刚好碰见卫小军在做作业,随意的一瞟就看见他写的字了,那真是龙飞凤舞,连写带画的十分潦草。
马兰芳还说卫小军这是鸡爪子吃多了,字写的就跟鸡脚蹬的似的,给她笑的不行,卫小军就羞红了脸,然后老老实实的认真写了。
他这就是想出去玩了,作业就应付着写了。
母子俩在葡萄树下学习了一个小时,苏悦才放下书去洗了一盘水果切成块让小宝吃,她则是去厨房做饭去了。
食材刚准备好,李老根背着双手就进来了,他帮忙烧锅,现在他几乎每顿都是在这吃的,今天来还穿着一身新衣服。
这是苏悦在京市给买的,拿给李老根时他是显而易见的高兴,嘴上说不用花钱给他买衣服,行动上可就诚实多了,当下就穿着出门晃悠去了,还专门去老头老太太唠嗑的地方转悠。
让所有人都看到他的新衣服,有老头问谁买的衣服时,他话匣子就打开了,给苏悦夸的天上有地下无的孝顺,等看到老头老太太们露出羡慕的神色时这才满意的打道回府。
村里人都说李老根是个有后福气的,没儿没女也没个老伴儿,大半辈子都是泡在苦水里的,人又阴沉孤僻,百年之后连个摔盆子打帆的都没有。
谁能想到这老了老了又享上福气了,人家苏悦把他当成亲爹孝顺的,平日里啥好吃的好喝的都忘不了他那一份,小宝那孩子也是一口一个爷爷叫的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