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腮胡大汉皮肤黝黑,衣着破烂,腰上挂着一些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兽骨,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子暴戾的气息。
他的脸上画着一些红色的涂彩,一看就是长年生活在荒漠的人。
他是荒漠之中,响应了东秦征召的部族之一,因为跟着东秦打天下,就可以不用在资源匮乏,条件苛刻的荒漠中待一辈子了。
所以络腮胡大汉非常感激东秦的皇帝,给了他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也是为什么从荒漠来的部族,对东秦极为忠心耿耿的原因。
络腮胡大汉看着趴在地上的瘦弱女子,眼中迸发出邪恶的欲望。
那些生活在荒漠的女人,个个体型剽悍,身材壮实,饱经风霜和黄沙的皮肤,像是石头一样粗糙。
来到东秦以后,络腮胡大汉才发现,原来女人是细皮嫩肉的。
他早就想试试这样截然不同的女人了,哪怕对方只是一个凡人也无所谓。
听说是李刚定的规矩,李无念当即眉头一皱,表情凝重地说道:“那看来,这规矩得改改了!”
凡人也是人,却像廉价的商品一样被交易,这还有天理?
李无念话一说完,现场又是一片沉寂。
随即爆发出了比刚才还要热烈的笑声。
络腮胡
大汉笑的直拍桌子,前仰后合,好像快要喘不过气来。
“哈哈哈你们听到他说什么了吗?”
“听……听见了,哎呀妈呀笑死我了!”
“哈哈哈!他……他说他要改规矩……哈哈哈,我快不行了,我要笑死了。”
络腮胡大汉一边笑,一边用零散的词语问道:“就……就凭……凭你?你……你有……什么……资格……改……改规矩,哈哈哈!”
李无念不为所惧,也不顾这些嘲笑,他走过去,扶起了那受了惊吓的女子。
“这种天理难容的规矩,难道有存在的意义?!”
李无念义正言辞,气势勃发。
不过他并非修士,所以对在场的人构不成任何威慑。
络腮胡大汉还以为李无念是个喝醉了的疯子,不然不会说出那种胡话。
不过现在看来,李无念清醒得很。
络腮胡大汉停下了笑,他举起手,示意其他人也噤声。
“你算什么东西?东秦的规矩是你说改就能改的?”
络腮胡大汉眯眼凝视着李无念,一道凌冽的气息从他身上爆发出来。
李无念双脚用力踩地,差点就被这道气息给吹倒了。
对方块头这么大,跟打了激素一样,就算不是修士,也能一拳把李无念给打
死。
李无念有些怂了,声音小了许多,“我认识东秦的皇帝。”
李刚敬畏法海,法海视李无念为圣佛,极为敬重,所以李无念觉得自己在李刚面前,还是有话语权的。
想到这里,李无念突然觉得,莫名其妙被一群和尚误认为是什么圣佛,好像也不是啥坏事啊。
早知道当时一大群和尚来的时候就应该装装样子的,可那时候谁知道这群和尚这么牛逼呢。
李无念印象中的和尚,喝露水吃素菜,清心寡欲不问世事。
跟自己完全不是一路人,李无念比大鱼大肉,也好美色,所以当时压根不想跟这帮和尚扯上什么关系。
现在不同了,因为知道佛门在东秦的地位。
络腮胡大汉微微一愣,然后笑道:“哈哈哈!谁不认识呢?我也认识!可他认识你吗?小杂种,他可是请我部落的人吃过饭的!”
“大胆!”
剑峰绷不住了,那剑气就像是千万把真实的利刃,袭向络腮胡大汉。
络腮胡大汉的胡子,断了大半截。
看着地上一撮黝黑的胡须,络腮胡大汉瞪大瞳孔,他紧忙摸了摸下巴,原来那舒服的触感,如今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