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根结底,那是因为他自己的能力,不足以压制方日华的人脉。
如果是李纯,以他的能力,绝对可以跳跃阶层,让最上面的领导看到,到那时候,别人想压下来都压不住啊。
人呐,能力一旦局限在一个圈子里跳不出去,就会被圈子这一块的领导压死,相反,如果能力足以让最上面的人看到,那么飞黄腾达,指日可待了。
在他心里,李纯就是这种人。
可惜这厮没啥斗志啊,就窝在那小店里,领个几千块过日,颓废了啊。
李纯被一顿说教,说得尴尬不已,只是他不好反驳宋方野的好意,只能具备苦笑道:“其实嘛,我觉得知足者常乐,现在在那店里,没有职场上的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活得潇洒,还是不错的。”
“没志气!”
宋方野瞪了李纯一眼,恨铁不成钢道:“你这样怕这怕那,还怎么对得起当初入学的时候,你说的那个梦想了?”
当初二人成室友时,都憧憬过自己的梦想,李纯的梦想,是年入百万,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白日梦。
这会想象当时的话,他都觉得汗颜。
若是没有遇到无极真人,什么
年入百万,以他的家境状况,能找到份安稳的工作都算祖坟冒青烟了。
“知足者常乐,方野,放宽点心,别想那么多,你看你,一脸的郁气,这样下去,很容易白头的。”李纯没有接话,反过来劝慰一番。
宋方野眉宇间的郁气浓郁得让人心境,可见他是有多么的不顺心,这么下去,不是把自己弄成疯子就是得抑郁症,这不好。
“还不是方日华那狗日的~~”
宋方野七分醉了,没了刚才的严谨,张口就说了出来,话说到一半,他脑子清明了一点,急忙收嘴,尬笑道:“不说了不说了,说了也没用。”
方日华,李纯记得这人。
这人是他们班上的,很倨傲的一个人,家里有点钱,平日里眼高过顶。
有一次大家出去喝酒,宋方野被灌得实在喝不下去了,方日华非要逼他喝,宋方野就是不喝,后来回宿舍后,方日华越想越生气,觉得是宋方野不给他面子,然后就找了过来。
再然后嘛,二人在电梯口相遇,两人都有了醉意,二话不说就打了起来。
方日华仗着自己是学生会的身份,后来没少给宋方野小鞋穿,李纯至今都记忆犹新呢。
这是个以自我为中心和记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