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六郎负责执笔记录以及后续的修撰、誊抄。当然,最后将书稿送到县城书肆里的人还是宁氏本人,谈生意签契约负责收钱的也是她。
可尽管朱六郎这人从未出现在书肆掌柜跟前,然而人家掌柜并不疑心宁氏所说的——家里读书人好面子,托她来交书稿换钱。
读书人好面子有啥稀罕的?虽说写书稿不算什么丢人现眼的事儿,可那也是看具体情况的。
事实上,家贫的读书人为了赚钱买文房四宝,的确会接一些抄书的活儿。可人家接的活儿,都是誊抄四书五经、经史子集,而非写一些贻笑大方的话本子。尤其秀水居士写的话本子,是属于那种特别适合放到茶馆酒楼里说书的类型,一个字,俗!
书肆掌柜特别信任宁氏,对宁氏编排的谎言那叫一个坚信不疑。尤其吧,宁氏这人虽然也认识字,那也仅仅是认识而已,她多少能写几个字,却至今停留在记账本的水平。
只这般,书肆掌柜在迟迟不曾收到书稿后,就依着早先宁氏留下的地址,派人找了过来。当然,宁氏留的地址是她自家的,那人去了宁氏家里,发现家中空无一人,又去旁边打听了一下,可巧正好让出门干活的朱大郎碰上了,说宁氏如今人在娘家,还顺手给指了路。
再然后,就是这般了。
宁氏只觉得脑壳疼。
在她看来,秀水居士是她啊,朱六郎就是个代笔的。可问题在于,先前老朱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她就算再厚脸皮,也不能拘着六郎不让人走。再说了,她不是想要避开猪精奶奶吗?既然如此,她就不能老往朱家老屋去。再往后,她的肚子也越来越大了,就索性等生完孩子坐完月子,盘算着到时候朱四郎也该被放出来了,到时候再去逮六郎回来帮她接着往下写。
这个想法倒是没啥问题,唯一的问题就在于,宁氏她没算到她都坐月子了居然还能被人催更?
严格来说,宁氏跟人家签订的契约没那么详细,反正还不至于详细到约定几月初几交稿且交多少稿子的地步,更多的其实是约定怎么分成,关于利益部分,永远都是宁氏最为关心的事情。
低头算了一下日子,宁氏纳闷的看向她嫂子:“没到日子……那人还说了啥?”
宁大嫂似乎是厌烦了这种带话的活儿,索性冲着门外吼了一嗓子,让外头那人大声喊。喊了几嗓子后,宁氏的脑壳更疼了。
因为销量太好所以要加快更新速度什么的……
太坑了。
朱母和王香芹面面相觑,宁氏赶在朱母开口之前,抢先一步道:“娘啊,我再多给六郎一笔润笔费,你让他来我这边帮我写吧。对了,或者这样好了,钱就不给了,我回头帮他买个媳妇?”
这要是单谈钱,朱母还不一定在乎,毕竟她又不差那点儿钱。
可一提到媳妇……
“那这样好了,你回头帮他买个媳妇,但不能说是买来的,就说是你娘家的远房亲戚啥啥的,具体啥情况你自个儿编,反正你连话本子都能编。”说到最后,朱母还没忍住刺了宁氏一句。
宁氏才不在乎这些,当下忙不迭的点了头:“行啊,我就说她娘是我多年前远嫁的表姑,家乡发了大水,家里人全死光了,想起她娘生前好像提过有啥亲戚在这边,碰运气试试看……这样成吧?回头要是别人家说闲话,就让她来宁家,也算是娘家嘛!”
还没等朱母点头,一旁的宁大嫂猛点头:“这个好,记得每年正月初二回门来,多带点儿吃的喝的。”
朱母被噎了一下,可到底觉得这法子妥当。
这 年头,买个人不算啥的,但多数情况下,买人是为了来伺候主家。换句话说,周遭的人都认为买来的人是低贱的,这要是娶了这么个人,就算别人当面不说啥,背地里保不准被说成什么样儿呢,毕竟要不是说不上媳妇,谁会特地去买人?
朱母是既想让六郎娶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