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稍稍一动,再次原地僵住。
“轰”的一下,脑子里的小火山爆发了。
有什么流了出来。
感觉太过清晰,安歌白净的耳垂一下子红了,还很热。
僵着腿,安歌一动也不敢动,胳膊半圈着绕在头顶,指尖捏着枕头一角,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男人一张无可挑剔的颜映入眼帘。
卧室内遮光窗帘被拉上,只留了白色轻纱帘掩着外面临正午的日光。
白光透进来,光线又虚又冷。
傅斯珩右手支颐靠在枕边,敛下眼睑,整个人由内而外地透着股慵懒散漫的感觉。
完完全全是一副餍足的模样。
他像是刚洗完澡不久,发尾微湿,黑色浴袍松垮地披在身上,领口敞开大半,露出里面偏白干瘦的胸膛。
胸膛上布满了红色印记。
像手指的抓痕,又像吻痕。
吻痕?
安歌一哽。
那位置总不会是傅斯珩自己低头亲上去的,所以她昨晚到底做了什么?
“醒了?”傅斯珩掀起了眼皮,抬手抓住了安歌的腕子,指腹贴着安歌尾指的指甲边缘来回轻蹭着。
她的手很好看,典型的美人手。
手上没什么肉,骨指很细,似葱管。
柔软而纤细,瓷白的肌肤再搭上纯黑色的指甲,赏心悦目。
指腹摩挲着没有往日那般光滑的尾指,傅斯珩轻哂,缓声道:“指甲断了。”
“嗯?”安歌下意识应声。
“昨晚掐我背上的时候掐断了。”傅斯珩顿了顿,又补充了几个字,“食指和尾指。”
安歌差点怀疑自己幻听了。
咕咕咕?
这踏马还要公开处刑的吗?
搞得跟某个属狗的二狗子昨晚没用力一点都不热情的一样!
睇了眼某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男人,安歌深吸了一口气,勾着唇,突然坐起了身,梗着脖子,用平平常常陈述事实的语气道:“破皮了。”
光线跃动间,傅斯珩一直懒懒半掀着的眼皮垂了下来,唇几乎抿成了条直线。
夜游园。
红烛昏罗帐,小扣柴扉久。
满园春景色,最是关不住。
红杏压群芳,堪堪只手折。
美人英雄冢,千金销魂刻。
昨晚的感觉还刻在骨子里,傅斯珩喉结轻滚,抬手又将被子盖回了咸鱼身上,眼皮子抬抬,像是说给安歌听的又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老安一早打电话让我们回去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