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远辽灾变之前,林默就发现了自己的异变,最早是从右手开始,那天晚上吃了一顿鱼,第二天醒来,他的右手手臂上就覆盖满了漆黑的鳞甲。
当时他去医院查看,似乎就已经被有关部门注意到了,第二天就有相关人士找上门来。
但……
没等接下来发生任何事情,灾难就降临了。
末日到来,林默所熟悉的生活土崩瓦解。
死亡、鲜血……
和曾经无比熟悉的女朋友面对他的时候那张无比惊恐与躲避的面容……
就连记忆都是摇晃与混乱的,再清晰的时候,他已经半边身躯变异,而他的女朋友被吃剩下的半截身躯,就在他的面前。
接下来的记忆一片混乱,一切如走马灯掠过,他只记得一片沉暗的阴影,像是他人生中无法被抹去的阴云。
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又该为什么而努力活着。
尤其在意识到自己变成怪物之后,他心中已渐渐萌生那样的念头——与其作为怪物活着,不如去死。
但他又没有足够的勇气自杀,便只能这样浑噩的活着。
直到他遇到了那个两人。
他们在他完全自暴自弃的那一刻向他伸出了手。
他的人生重新亮起微微的光芒。
他有勇气再一次迈出一步,哪怕已怪物之躯,他也想要好好的活下去,无论这个世界如何变化,和值得信任的朋友,总有生存的意义。
而随后,他又一次失控了,这一次,他提前察觉到了,提前离开了他所珍视的那些人。
那段记忆混乱而癫狂,他记得自己与怪物搏杀、将瘦长鬼影、黑鳞怪物作为食物吞噬,越进食,越强大,也就越疯狂。
直到后来,他遭到眷者围杀,重创之下,极端变异带来的影响被打回,他重新化为人类之躯,跌入那座远辽郊外的工厂。
禾城工业园里,他遇到的第一个人想要吃了他。
那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吃人已经不是那么不同寻常的事情了,那些人眼睛里写着疯狂与混乱,完全不逊色于他这头野兽。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他遇到的第二个人,递给他了一块巧克力。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那个丫头。
那个聪明的、又傻傻的丫头。
她明白许许多多的事情,比如那些煮着大过的人究竟在做什么、比如区分与人类?进步的时代?让孩子变得越来越聪明。
但她又是愚蠢甚至是天真的。
她只相信自己所看见、所信任的东西。
因为那一块巧克力,当她被选为下锅的食材的时候?被林默拉了回来?从那一刻起,她就觉得林默是一个顶好的人。
最开始?林默觉得她就像是另一个自己,他们都是所谓的傻瓜?没有足够的心性、也没有足够的头脑?是不适合在这种时代生存的人,哪怕拥有了力量,他也无法做到什么。
活着在灾变之前是普通人,灾变之后?九成九也只能是普通人?只是他获得了一个足够强大、也足够扭曲的天赋,让他能比别的普通人活的更长、活的更久罢了。
然而他甚至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因为极端变异而带来的混乱与疯狂。
这样下去,他只会杀死更多人、他将真正变成祸乱世界的怪物。
禾城工厂里,林默不争气地开始了等死,他好不容易变回人类之躯?他想以人类的身份堂堂正正地死去。
这份坚持有些愚蠢,但林默从来就是个蠢蛋。
然而那丫头并不知道这个蠢蛋已希望死在禾城工厂?她傻傻地呆在他的身边,每天一声声大哥哥?说着那些傻乎乎、没来由的话,她看出林默的身躯正变得越来越虚弱?犹如垂暮将死之人?她的担忧也越来越严重。
但她什么也做不了。
只有绝望。
直到那一天?林默倒下了,女孩挡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