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接下来呢?”她点出关键:“你怎么到这边来的,怎么又落进沈琛手里去了?”
说来恍如隔世。
沈音之花好长时间回顾。
她死了,在他面前;
又活了,又他面前,又在台上唱歌。
然后他带走她,当天晚上冷冰冰来掐她……
“我就知道。”
林朝雾红唇白齿,缓缓咬出六字:“狗改不了吃屎。”
以前她就看不上远近闻名的沈琛。
嫌他装模作样,嫌他衣冠楚楚心计深。
无论百香门里多少女子梦想代替沈音之,成为沈先生的掌心宠。她总是媚眼如丝坐在一边嗑瓜子,一咬一吐,呸出一口又一口的不屑之意。
左右天下男人都是狗,越不像狗越得防。
这观点和小傻子完美契合。
只不过,她顶多私下不屑,面上仍需照常营业。像今天这样正大光明的鄙夷,可谓前所未有。
沈音之定定看她两秒,不由得笑。
“傻丫头光会笑,怪不得狗都知道盯着你咬。”
三两粒花生米塞她嘴里,林朝雾倏忽一停。
下秒钟说:“阿音,你得趁现在走。”
“我手头有钱,家里有人脉。就算呆在南江比不过沈琛,只要想办法出了国,藏个三五年不成问题。去他妈的演员歌手,我们世界旅游去,活到老玩到老。”
“这样好了。你回去收拾东西,想办法找到身份证,过两天我去定航班……不。”
咔嚓咬碎花生米,她镇定自若地改算盘:“用身份证太容易留下痕迹,我们干脆不坐飞机,开车走。反正我有驾驶证,其他乱七八糟的手续找我爸妈帮忙。”
?
原谅傻子的脑袋跟不上节奏。
光瞅着姐妹嘴皮子开开合合,好一通周密的计划,压根没听懂。
稀里糊涂就被扣住手腕往后门遁走,瞥见阴暗没有阳光的巷道,她才回神,困惑地问:“为什么不走前面亮的门?“
林朝雾语气轻慢:“妹妹啊,你见过谁跑路还走正门?”
沈音之更困惑了:“我们要跑吗?跑去哪里?”
“天大地大,爱去哪去哪。”
林朝雾打开门,不假思索地拉沈音之,万万没想到几次都拉不动。
“你不走?”她难以理解的微微挑眉。
谁不走?
沈音之低头,亲眼看到没有别人,而是她自己的五根手指都紧紧攀在门把手上,死不肯松开。
奇怪。
明明脑子里没有‘我要抓住门把手’的念头,身体却自动这样做了。这真的是她的手吗?
小傻子一眨不眨看好久,想好久。
轻轻说了一声:“我不走。”
连声音都像是别人的,非常陌生。
她想了想,又说:“现在不走,过几天可能走。”
对了,这才是本来的声音嘛。
沈音之满意地点头。
林朝雾则是蹙眉:“为什么不走?”
“你可别忘了,沈琛想掐死你。大半年不晓得掐过多少次,两只手都数不过来。现在不走,难道还想像原来那样。成天被养在洋房里,时刻得看他的脸色。他高兴的时候就带你出去溜两圈,不高兴就关着你么?”
“真喜欢你都不带这样的,何况他只是利用你。”
“谁不知道沈琛不碰烟酒鸦片,没有家人亲戚,不沾女人?他什么软肋都没有,为了让人放心,为了给人挖陷阱,这才用你、用个无依无靠的歌女生生造了一个软肋。你在他身边七年最清楚,他身边死了多少人。一路走来成败上千条性命,连手下一群群的人,来来去去生生死死好几轮,只剩下你和那个周笙命硬。”
“你再留在他身边,有几条命够用?”
似乎想敲醒她。
林朝雾用指节敲小傻子的脑门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