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上次去淮南的经历,还是作罢。我若是只身上路,日常防身之事倒是不必挂虑,但拉着一大车书则不一样,若是遇到流氓匪盗,则不敢保证万无一失。经过上次的事,我知道老张的能耐不小。既然夏侯衷的人在他面前都须得摆出几分客气,那么由他帮忙运回去,自然要比我还稳妥许多。
其实这些无字书里面,最有用最有趣的部分,我自幼看过不下十遍,早已熟记于心。只是想到我会有一阵时日看不到它们,心中还是有些不舍。
我亲自给这些箱子上了锁,对老张说:“老张,今夜我恐怕要在此处住下,不知可方便?”
“有甚不便。”老张道,“女君难得来住,老叟求之不得。”
我笑了笑,谢过。
在我的计议中,有四样物什,乃是我无论如何都要带走的。一是祖父的书,二是公子赠我的物什,三田庄和我的契书,四是金子。
如今第一样和第二样都已经处置稳妥,两份契书也在我身上,并无遗漏。
其实长公主说我偷窃,并不算冤枉我。只是我偷取的,并不是府里的钱财,而是我那契书。
长公主不信任我,同样的,我也并不信任她。昨日离开慎思宫回到桓府的之前,我就已经想好,既然自己惹事太多,那么为了避免横生枝节,最好还是不等长公主发话便自己离开。所以,在公子离去之后,我到长公主宅院里兜圈,顺便潜入她的房中,将我的契书偷了出来。
长公主看似谨慎,其实跟我一样托大,料定桓府中侍卫仆从众多,就算有贼进来也不会偷到她的头上。而她对我那契书是当真看不上,随随便便地丢在了装日常所用杂物的小匣里,我随随便便翻找就看到了。若非公子在后园里跟我说的那些话,我恐怕真的会跟长公主期许的那样,来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不想阴差阳错,我最终竟是要装死。
如今唯一还未在手的,就是金子。
我攒下的一共有二百六十金,不过它们都不在桓府。
一金有半斤重,二百六十金,便是一百三十斤,乃是一个成人的体重。这么重的物什,我就算能扛得起来,要溜走也难,所以我事先做了预备,分次带出了府去。
至于藏金的地点,乃是在离桓府不远的一处庙里。
那庙叫斑鸠寺,是前朝所建,在雒阳不算很有名,但占地甚大。新庙是先帝时,善男信女筹集钱财所建,香火旺盛,还有园子可供赏景和吃斋用茶。而旧庙因得几经战火毁坏,如今仅在斑鸠寺的一角留着一处破破烂烂的塔林,杂草和树木丛生,无人问津。来斑鸠寺里拜佛的人,不会有人到塔林去。因得多年人迹罕至,塔林中狐鼠出没,就算白日里看着,也有几分瘆人,因而生出好些鬼怪传闻,附近的闲人顽童都避之不及。
对于我而言,这塔林乃是绝佳的藏宝之所。
前朝乱时,曾有匪盗以为这些塔里面有传说中的佛骨舍利,有几处塔被盗掘了开来,里面被掏空。加上塔林边上的围墙低矮,易于翻越,将物什暂时藏在其中,乃是十分便利。
我的那些金子,就藏在其中最偏僻的一处佛塔里。
当然,光天化日,即刻去取难保要被人看见,且我也不能两手空空地去,总要有些准备。
离开槐树里之后,我到了大市里,挑了一辆拉水的马车。那马车颇为不错,马匹算得健壮,上面的水桶有开阔的天窗,除了水之外,还可放入大件的物什,且价格还比坐人的马车便宜多了。一番侃价之后,我花掉身上的最后一点钱买了下来。
取金子的时机,不能早也不能晚。毕竟是做贼一样的事,太早了总怕人看见,而过了戌时之后,天色全黑,城中要宵禁,驾着马车走在路上,若是遇到了巡逻的军士,则恐怕会有麻烦。于是,我挑着天色擦黑的时候,赶着马车往斑鸠寺而去。
那围墙外也是一片僻静的去处,挨着一处废宅。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