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的青年。是乐队的贝斯手。
犀牛:牛大强,非常‘古典’的名字,28岁,人如其名,是一个看起来很壮实的汉子,是乐队的鼓手。
“阿德,你来了啊。”牛大强停下敲鼓,看着邱德道。
“嗯。”邱德显得有些蔫。
“你还没从被范之晓抛弃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啊。”董小天淡淡道。
“呃,不是。”邱德顿了顿,又道:“我昨天晚上遇到一个人,音色极为出色,尤其是唱摇滚,简直完美。我邀请他加入我们乐队,但被他拒绝了。”
“很出色吗?”董小天道。
“相当出色。可能唱流行音乐,他稍逊于范之晓的音色。但唱摇滚歌曲,那真的太棒了。”
邱德想起昨天晚上和张扬‘合奏’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时候的场景,就有些激动。
“摇滚啊。”这时,牛大强叹了口气道:“跟范之晓组团两年,我都忘了自己是地下摇滚乐队出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