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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抢先一步(2 / 2)

这个林沫同志。”

林溪说了林沫不能来的原因和她的顾虑:“林沫是我的妹妹,她昨晚半夜跑过来,连惊带吓,黑灯瞎火走了三十里地,身上多处划破了,情况很不好。今天我也想带她来,又怕路上遇见些什么人,就不好说了。”

要是在她没见到邱县泽之前,林沫被捉了回去,以“逃跑”定了罪,她找谁哭去?

邱县泽把这封信收起来:“这件事我会派人处理的,你们放心,一经查实,绝不姑息;要是污告,故意推卸责任,两位也是要受到处罚的。”

难得遇见这么睿智冷静的干部了,林溪回应他的话:“我愿意承担任何后果。”

刚进了公社办公楼的大门,有个五十多岁的庄户老汉就迎了上来:“邱书记,出大事了,俺庄上的一个知青跑了。”

林溪差一点双手合十:“还好,还好,抢先了一步。”

“到里面说……”

林沫不见了,最早是同一个屋子里的女知青发现的,起先也没怎么注意,以为是有事出去了,到了早上吃饭的时候了,还是没见她回来,某些人就犯起了嘀咕。难道是严光明得逞,两个人勾搭到一起了?

这世上,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八卦,总有那看热闹不嫌事大,动不动就yy的,特地跑到严光明家里“捉奸”,最好是把这对男女从被窝里提溜出来,把这个罪名坐实喽。

这类人,就是自己过的不如意,需要从别人的落魄中找点优越感,踩别人比任何人都起劲。

结果可想而知,倒是把严光明从被窝里提溜出来了,除了一场赤果果的“裸体秀”,并没有逮到林沫,还被严光明不要脸的调戏了一把。

也有那真心为林沫好的,一见林沫的东西还都在,没有半点像是要逃跑的样子,担心她是不是遭难了,遇到坏人了,失踪的时间越短,越容易寻找,赶紧报告了大队长。

结果自然是没找到。

结合之前林沫种种的抗拒行为,大队干部一致认为林沫是逃跑了,去向不明。

这可是大事,搞不好他们也要被追责的,大队长这才心急火燎地赶过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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