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程大胡子是活生生回来了。
而他在吐蕃的经历,确实可以称之为传奇,再经过他自己的吹嘘,那都不能用传奇来形容了,而是神话。
而且其他人都是配角,只有他程大胡子才是最为神奇的那个,三分功劳,他能给你吹出十分来。
这是河南匪们的必备技能,居功定要自傲,扬名必会争先,也没什么保密意识,说到哪都能吹一番牛皮出来,唯恐别人不知道他程大胡子的能耐。
高地上,他劝降了吐蕃的将军。
到了苏毗人的地盘,他结交上了一大群的部族首领。
进了苏毗王城,那就更不得了,苏毗人的头头脑脑,都要跟他程大胡子称兄道弟,而且他还把人家的女王给睡了。
说到这里,程大胡子倒还有几分清醒,告诉众人来京师的是他的小姨子,并非是苏毗的大女王。
中间还夹杂了些闲话,败坏了一下侯君集的名声,神神秘秘的跟众人念叨,小女王苏毗末罗和侯君集交情非浅。
众人听到这里已经有些麻木,好嘛,两个出使吐蕃的主副使节,把人家的两位女王给包了,分配的还挺好。
你们两個确定是去出使,而非是跟苏毗人联姻的?
传奇之所以为传奇,就是因为主角们能人所不能,程知节和侯君集两个在苏毗做的事就很是妖孽,听在众人耳中,真的快成神话故事了。
这还没完呢,两个人还率人去了逻些城,按照程大胡子自己的描述,经过无数的勾心斗角,生死抉择,他们最终把吐蕃王子的人头给砍了下来。
一举瓦解了吐蕃王族复辟的希望,至于说阿史那大奈所率领的大军都干了些什么,是在什么样的一个时机,他才能趁隙突袭吐蕃王子,他是提也没提。
吹牛嘛,就是要吹的神乎其神,不然那叫大实话,怎么能叫吹牛?
这些技能他在贩私盐的时候就很熟练了,跟瓦岗的那些匪类聚在一起之后,很快甄于大成。
…………
此时程大胡子已经进入了状态,一边大口撕咬着一根羊棒骨,一边唾沫横飞是说着这一趟出使吐蕃的诸般不易。
他挥舞了一下手中的骨头棒子,“你们瞧瞧,咱们这吃的是什么,喝的又是什么?吐蕃人烤出来的羊仔,还带着血呢,就得往嘴里塞,上面就放点盐沫,他娘的吃都不如俺在山东的时候……
读书人管这叫什么来着?”
“茹毛饮血,野兽之行也。”
“对对对,还是许郡守有学问,就是茹毛饮血,一张面饼,还是什么青稞磨出来的,连咱们的粟米饭都不如,纯是糊弄糊弄肚囊。
一到祭祀的时候,那家伙杀的……连人带畜生,一堆就都献给了他们的神灵,第一次见的时候唬了俺一跳。
侯君集是个白面人,当时吓的魂都没了,哈哈,还当吐蕃人翻了脸,想要砍了咱们祭旗,也就是俺胆气壮,径自上去砍了两个,让吐蕃人知道,咱们大唐好汉也不是吃素的。”
众人都是哈哈大笑,杀人大家都杀过,不稀奇……但在吐蕃那等蛮荒所在,能像程大胡子这样厮混的如鱼得水的,在座之人自问都做不到。
于是大家纷纷竖起大拇指,赞不绝口。
即便是和程大胡子不很对付的张参军,也不得不承认,这厮确实不含糊,不然张将军也不会死在他们手里。
不过他还是嘟囔着,“带出的兄弟死了不少,连尸骨都没弄回来,也不知你得意个什么?”
…………
等程大胡子吹嘘完了自己的经历和功劳,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厅堂之中点起了灯火。
众人已经喝的面红耳赤,兴致却越来越是高昂,军中将领们大多都是这个样子,酒过三巡是最为热闹的时候。
大家借着酒劲,欢呼笑闹,一直到醉的一塌糊涂,才会老实下来。
这个时候节目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