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坊镇是格瑞普市管辖的四个镇之一,在市区北面二十公里外,格瑞普大学就坐落于此。
作为本市的农牧集中区,磨坊镇大片土地都被建成农场、牧场和果园。
粮食和水果收获后,也会在这里进行加工:小麦、玉米被研磨成粉,部分水果被制作成果酱和罐头,牲畜被宰杀后在屠宰场切割,通过站台的蒸汽班车送往各地市场。
马丁对这里不陌生,读书时他还在镇上干过零工赚生活费(主要是负责写信和算账)。
从班车下来,他就找了昔日熟悉的杂货店老板打听消息。
“韦伯牧场?就是格伦·韦伯的牧场嘛,在后面,翻过那座山,后头是一片平原。那里建了房子,围了栅栏,就是格伦的地盘了。”
杂货店大叔眼神有点古怪:“小马丁,你不是在大学工作吗?去韦伯牧场……这不好。”
“因为工作关系,需要了解一些情况。”
马丁稍微解释了一下,又询问道:“这座牧场有什么问题吗?”
“能有什么问题?韦伯家族两代人都在养羊,老韦伯一辈子没发财,吝啬又小气。小韦伯倒是赚了钱,不过也继承了老韦伯的抠门,买东西从来都是挑挑选选,恨不得什么都压到成本价下。”
中年人嘴巴抿了抿,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今时不同往日,什么生意都不好做,羊又容易得病,采购羊毛和羊肉的商人总是鸡蛋里挑骨头压价。牧场也过得艰难,好几家都倒闭了。”
“小马丁,你没去过韦伯牧场?”
“没有。”
马丁就没听过这个名字。
“嘿,那你过去看看也不错。”
老板挥挥手:“去吧去吧,我还得清理后面的货呢。有空过来帮我算一算账。”
马丁和他道别后,按照老板提醒的那样一路往北。
翻过一座平坦而宽广的山丘,就进入到广袤的平原地带,哪怕如今是冬季,地上依旧生长着不少青草。
韦伯牧场规模不大,就是一幢老木头房子和三座谷仓围起了一个羊圈。周围被插上了篱笆,羊圈里大概有一百多头羊,都是清一色的弯角绵羊。
马丁的出现引起了一条黑色牧羊犬警觉。
它跑到马丁面前,汪汪叫着,目光充满防备。
屋子里走出一个头戴直边牛仔帽的男人,他手持一根燧发长枪,穿着短款皮马甲,里面是羊绒毛衣,脚下一双带马刺的长靴。
男人留着胡渣,看起来三十几岁,他眯起眼打量着马丁,手里枪口斜指向天,只要有需要随时可以开火。
“年轻人,你来这里做什么?”
对方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你不像是会来这种地方的人。”
马丁也不废话,出示手里证件:“我受协会委托过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对方凑近一点,看了看皮套里的薄银板,于是将枪背在背上,显然也是有见识的。
“欢迎欢迎,我是格伦·韦伯,这座农场的主人。”
格伦立即堆出笑脸,热情地和马丁握了握手。
“马丁先生,我还以为探险家协会不会管牧场的这点小事儿呢。来吧,您请进来先喝一杯热的,这天气是越来越冷了,城外可比市区要冷得多。”
男人推开门,示意马丁进来。
屋内相当暖和,水晶矿石灯下,镀金壁炉里烧着火,地上铺着厚实的紫红色地毯,木墙上挂有鹿头、狼头和燧发枪。
靠近壁炉的地方布置了齐全而考究的家具:看起来就绝不是便宜货的柜橱、桌椅、书架、机械摆钟,以及三个做工非常精细的纽扣皮沙发。
对一个小农场主来说,这样的装潢已经相当奢侈。
见马丁盯着沙发,格伦得意地拍了拍沙发的扶手:“我花了不少钱,才搞到了这个皮沙发。”
“这是上好的黄牛皮,我亲自去屠宰场